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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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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世界上,唯有永远得不到和永远失去的才是最令人无法释怀的。你去追跑了的东西,就跟用手去抓水中的月光、镜中的娇花是一样的,你以为用手抓住了,可仔细一看,却仍是两手空空,徒劳一回,大梦一场。

初见离开了。我知道,这一次他是真的要离开我了。不,其实五年前我们分手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我们以后将退出彼此的生命,只是,我们那时候的分手太过仓促,连一个正式的告别都没有。都说,成年人的离开是悄无声息的,可是,没有告别的我们却总是存了一丝幻想,期冀着那丝微乎其微可以再次相遇的可能。然而,其实我也知道,就算我们再见面,也只能是给彼此一个过去的交代,而无法描绘未来的蓝图。现在,我们把话都说清楚了,也已经正式的告别过了,自然到了我们应该说再见的时候了。

阿若,让我再抱抱你好吗?临走之前,初见向我提出了这样的请求。我没有拒绝,因为,我也在渴望着他。我没有回答,却朝他走近了两步,一个动作,胜过千言万语。在看到我走向他的那一刻,初见那漆黑如墨的眼睛瞬间变亮了几分,让他本就幽深的眼睛更加幽深,仿佛立刻就要把我吸进去似的。看到这样的眼睛,我有些恍惚,仿佛我们此刻是坐在教室里,在老师“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感叹中,在同学暧昧的打量中心有灵犀地对上了彼此的视线,那一刻,一切的话语都显得过于苍白。可下一刻,他的眼睛又立刻黯淡下来,我知道,这是因为他知道,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应该是我们之间最后的一个拥抱了。

得到了我的默许后,初见走上前小心地、轻轻地把我拥入怀中,像是怕我推开他一样。察觉到他的动作,我心底微涩,曾经,我们拥抱、亲吻,每晚交颈而卧,耳鬓厮磨,做尽了爱人间所有亲密的事情,可现在,连拥抱都变得这样奢侈,这样小心翼翼,我忍不住鼻间一酸。我主动环上了初见的腰背,几乎是立刻的,他收紧了怀抱,紧到我无法呼吸。他的手臂勒得我有些疼,可我却无比贪恋此刻的疼痛,毕竟,这样的疼痛,以后都不会再感觉到了,这样的拥抱,哪怕是这样让人心碎的拥抱,以后也不会再有了。我同样用尽全身的力气,去回抱他。

我感觉到有一滴滚烫滴在我的肩头,直滴在我的心里,烫得我体无完肤。我觉得自己都要被他嵌刻进身体里、血肉里、骨头里,他舍不得和我分离,我亦然。我跟着哭,却不肯回头。因为,在陨石撞击在地球表面的时候,我就不再是我了。

良久,他松开我。我知道这个动作他做得有多艰难,也知道他此时的煎熬,我也一样,因为我们都知道,这一松手,便是永远,这一转身,便是一生。

“阿若,你要好好的。”初见温柔地拭去我脸颊上的泪水,却怎么也拭不干净。

“你也是。”我哽咽着说。

初见走了。

初见终于走了。

初见最后还是走了。

他脚步沉重,一如我们此刻的心情。他走得很慢,短短几步路,却好似要走出一生的长度。他时不时回头看,我知道,他在期冀着我能奔下楼去,扑进他的怀里,开口挽留。尽管,以他对我的了解,他深深明白,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可他依旧在心里残留着一丝期盼。

我在楼上望着他的背影,泪如雨下。

怎么可能不痛呢?这是我相恋七年,爱了十二年,占据了我人生中大半光阴的男孩啊!这是我曾全心信赖、视作我爱情的信仰的男孩啊!这是我曾想托付终身、共度一生的男孩啊!这是时至今日依然爱着我,我也依然爱着他的男孩啊!书中说,爱情嘛,爱对了是爱情,爱错了就是青春。如果这是爱情的定义,那么,初见就是我的爱情!他走了,带走了我人生中名为爱情的那一部分,也带走了一部分的我。他走了,我不再完整。

可即便如此,我和他也没有办法在一起了。尽管,我知道他真的真的真的是很爱我。他确实是很爱我啊,这一点,从他父母家人对我的态度中就能看出。他们之所以对我多有亲近,视之如亲生女儿,并不是因为我在他们心里有多好,也不是因为他们有多喜欢我,而是因为,初见爱我。一个男人的家人对你的态度,就是这个男人对你的态度,如果这个男人真的爱护你、敬重你、不肯让你受丝毫的委屈,那么,他的家人才不会对你有半分轻慢,反之亦然。如果这个男人的家人没有把你当回事,处处薄待,那么即使这个男人表面对你再好、再言听计从,也不会从心里真的爱你、敬你。或许,初见的父母当初对我未必处处满意,面对我们的婚事也曾踟蹰,但我从不知道,因为初见解决了一切问题。爱与不爱全在细节。有人说,爱情里不能太在意细节,每个人爱人的方式都不一样,被细节打动的必定是缺爱的人。的确,被细节打动的是缺爱的人,每个人爱人的方式也确实是不一样。或张扬热烈、或沉默内敛、或烈火烹油、或细水长流,但无论哪一种,都会让对方感受到爱意,那些需要在不爱的种种里找寻被爱的痕迹的,无需多言,必定是不爱的。毫不夸张地说,我跟初见在一起七年,我做家务的次数不超过五次,还都是趁着初见不在的时候做的。他回家知道之后,必定会心疼地数落我,而且后来的那段时间,无论工作多忙,都会先把家务做好。初见喜欢吃我做的饭,可他从来不要求我做,也不肯让我多做,只在我兴致上来的时候,点几道家常的、做法简单的菜。而且,我做菜的时候,他必定是在一旁帮我洗菜切菜的,吃过饭后的碗盘,我也从来没有洗过。我的手脚常年冰冷,到了冬天尤甚,连带着全身都冷冰冰的,暖和不起来。可自从跟初见住在一起,我已经很久都不知道寒冷是怎样的滋味了,以至于分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仍很不适应。甚至,没有他在,再厚的衣服、再厚的被子、再多,再烫的热水袋,对我来说,也不过是聊胜于无。跟初见在一起,我从来没有提出过过任何节日、纪念日,因为,初见从不落下一个,他总是提前许久就准备好了送我的礼物。有时是贵重的首饰,有时是价廉却不廉价的小东西,有时是买的,有时是自己做的,礼物不在于贵重与否,只在于送礼物的人的心意。这些年来,但凡初见在我身边,我吃的水果都是洗干净、切成块、插上叉子递到我面前的。他怕我拿叉子的时候不小心扎到嘴,就买了叉尖被磨平的一次性的叉子。因为担心木制的一次性叉子不能久放,所以,他每次买的都很少,因此便需要经常买。可是,家里从来没有过没有叉子的时候。家里的卫生湿巾、卫生纸,我从来不知道多久用完一次,因为这些都是初见在买的。都说,情侣住在一起之后尽是生活的琐碎,可我却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些琐碎。相恋七年,同居六年,我从来不知道七年之痒是如何的模样。我和初见每天都有说不完的话,做不完的事,面对生活,我们总是有用不尽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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