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公寓密室杀人案的推理(1 / 3)
1月17日,夜。
琴没有跟随李笑难回到他的办公室等待,而是打了声招呼后,就缓慢地离开了警局。
在李笑难抽到第三根烟的时候,电脑上收到了外出探案的名侦探们发来的联名回复。
“尊敬的波兰市警署探长,李笑难。由于您并未发起正式的委托与悬赏,所以原谅我们在案发现场勘察结束后,在一边吃晚餐的时候,用邮件的方式告知您此次推理的结果。就如您先前说的。”
“找到并公布谜题的真相,是侦探的职责。”
“下面是由a级侦探tamel给您带来的推理,请品尝。”
“这帮子二次元同好会的成员是不是也有点神神叨叨的。”李笑难想着,另一边继续翻看着邮件。
“首先我们从案件的结果分析,死者身处门窗由内反锁的密室中,后脖颈处有疑似被注射安定类药物的针孔。可以通过简单的逻辑推理得出结论,凶手在无法处于房间外将门窗由内反锁的前提下,那么凶手将被害人杀死的方法将只有一个——就是等待被害人亲自进入房间反锁门窗后,在房间外,通过事先设计埋伏好的机关,将被害人杀死,随后将凶器回收并销毁。”
“如果按照这个思路,我们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凶手如何肯定死者一定会走进他事先设计好杀人机关的房间呢。”
“我想这个问题的答案就隐藏在‘身份’问题上。整个活动是由总编辑萧雪发起,三名写手参赛的形式举行。从抵达现场后的第一时间了解到的信息来看,死者身份为写手之一的‘首阳’,最大的嫌疑人系该活动的总编辑,萧雪。”
“因为只有活动的组织者有能力暗箱操纵或是故意分配,使得死者进入预设的房间内。”
“但这一即时推理又与口供不符,通过唯一清白的证人写手‘紫龙’的叙述,房间是由三名写手自行选取的,不存在暗箱操作或是分配。”
“所以这一疑点就随着真凶——伪装成萧雪的‘首阳’暴露,迎刃而解。即死者的身份正是总编辑萧雪,而凶手‘首阳’通过‘四人并没有私下见过面’的盲点,成功在警方的视线范围内利用口供与死者交换了身份。”
“写手的房间是自行选取的,但是总编辑的房间却是固定的。”
“再结合21室的门锁曾在案发前被人破坏过,综合监控曾捕捉到自称为萧雪的‘首阳’在案发前几日到达过公寓,通过这两条线索的佐证,第一重看似随机选择的结果,转变成了固定选择的谋杀。”
“下一个问题也就来到了房间内的杀人机关。”
“在我进入案发现场房间内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个房间有点太高了,并且头顶上只有一个很粗的房梁由房间门至窗户的方向横跨着。”
“结合死因与死者被发现时的位置,唯一造成此结果的方法,只有将凶器悬挂在房梁上,随后松开固定的绳索,才能够在房间内,造成重击死者头部至颅骨碎裂的死亡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