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闯入者(1 / 3)
“嘭!嘭!嘭!”
门外的响声充满了不规则的敲门旋律,与之前的急促敲门声不同,仿佛是换了一个人一般,与此同时传来的还有严重的鱼腥味和低吼声。
“嗯?”
刚刚抵达门前的赵权愣了一下,眼前的这番变故明显是让赵权迟疑了一下,不太确定外面是什么情况。
赵权站在门口,只恨自己当时为什么不装个猫眼,便只能用英语低声询问着:“什么人?”
外面的人似乎听到了里面的动静,开始疯狂的敲击门,这倒是把赵权吓了一大跳,连忙去房间里掏出了刚买不久的手枪,装上了子弹。
有了上次在波士顿港口的经历,从医院出来以后的赵权通过多方的关系,最后才以非米国公民的身份买到了枪。
这把手枪的名字叫做沙漠之鹰,作为一个非军迷的平民老百姓,这是赵权知道的为数不多的几把枪,也因为这把枪的特殊性才需要找关系。
除了手枪以外,还有一把藏在床下的霰弹枪,只不过赵权一时紧张而且不会操作,没有动用罢了。
“哐哐哐!哐哐!”
门外正在疯狂的砸门,而赵权没有半分这样的经验,试图沟通无果后,赵权只好举起手枪,高声开口道:“注意,你正在擅闯我的私人领域,根据米利坚宪法规定,我有权对你采取强制措施!”
在米国,擅闯私宅确实可能会被房主人枪杀而且无罪,但要求却是很严格的。
第一,你的私宅必须有围墙或者有明确的标识显示是私宅。没有明显标识或者提示,不能被视为私宅。
第二,闯入者必须是故意的,且在你的警告下仍不退出。误入者不属于闯入者。
第三。闯入者必须做出了足以威胁房主或家人人身安全的行为,房主才可以击毙闯入者。
即使闯入者是故意闯入,但如果没有威胁房主安全,那房主也只能报警处理或者给予警告,不能随意开枪打死人。
而赵权此三点都已经做到,一但外面的那人破门而入,根据法律规定,赵权有权将其击毙!
为了确保合理性,赵权还故意放大的声音,重复了好几遍,并且拿出手机记录了情况。
成了,就算后来米国督察追求责任,他也可以占据很大层面上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