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第66章 去当卧底(3 / 5)
大军sir凑了上来,开口说道:“家辉,听说你今天抓到了个骑摩托车运药丸的?”
何家辉点了点头:“是啊,已经交给毒品调查科跟进了。我估摸着这也就是个运货的古惑仔,不是什么大鱼。”
“呵呵,家辉,这一次你可猜错喽,毒品调查科审他的时候,还真审出来一条大鱼!”大军sir开口说道。
“什么大鱼?”何家辉好奇的问。
“雷王!十大悍匪的雷王!这个运货的古惑仔,竟然是雷王的手下!要知道雷王这个家伙,已经好几年没有露面了,真希望这一次能够通过这个古惑仔抓住他!”大军sir一脸兴奋的说。
上一次抓捕摄影师阿Bart之后,何家辉便特意去查了一下十大悍匪的信息,如今的他已经不是以前那样一问三不知了。
雷王这个外号,则源于日本的暴走族。“暴走族”在日语中就是飞车党的意思,而最早的时候,暴走族被称之为“雷族”。
雷王认为自己的车技足以在暴走族里称王,因此便给自己起了“雷王”这个挺中二的外号。
这个雷王原本就是个飞车党,平日里就是骑着摩托车上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走路人的包,或者抢走路人身上值钱首饰之类。
由于他车技好,跑的也快,警察赶到之后,他早已经逃之夭夭了,因此便逐渐的有了一些恶名。
后来有社团注意到了他,也会雇他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
比如社团成员之间有矛盾,便雇他去打个黑枪,打完黑枪就骑车逃跑,别人想追都追不上。
再比如某人跟另一个人有仇,要花钱买这个人一只手,就会雇佣雷王。他骑着摩托车从目标身边经过,一刀砍掉人家的手,然后扬长而去。
雷王为社团做了很多事情,因此名声也越来越大,也成为了警方的重点目标。
但雷王每一次犯案,都是来的快,跑的也快,而且他的车技也的确很好,有几次警察已经发现了他,但还是被他给甩掉。
特别是对于交通部的警员而言,雷王更是扎进心头的一根刺。
抓捕这种骑摩托车的悍匪,本来就是交通部的职责范围,可交通部这么多警员,却始终抓不住他。甚至说每一次被雷王逃脱,都是在打交通部的脸。
因此当大军sir说起抓捕雷王时,整个人都显得兴奋起来。作为老交通警,大军sir自然是希望尽早抓到雷王,洗刷交通部的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