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四 孤军(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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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遣军职的主要工作只有一个:打仗。
按这个理,承平年代,中原腹地,庞武的队伍不应该长期存在。
可这不是走到了王朝末年么,武备废弛的同时,冗官、冗兵、冗费的问题十分严重。
而且还有个战略级的说法,叫‘养匪自重’。
明末后金能做大、直至建立清王朝,从某种角度讲,就是明边军从养匪自重、以夷制夷、狼来了……这么一步步过来的。
不过这路数,虾兵蟹将可玩不起,至少在平州,也就陆革能这么玩。
大雍跟明朝一个不同的地方,在于大雍没有知州这个相当于地级市市长的官职。
州,就相当于明朝的府,现代的省,所以有知府,下来就是知县。只不过分上县和县,上县就相当于地级市了。
陆革作为省军区一把手,具体是真么玩军队的:
首先,常设军团的兵,基本上是全员种田,屯田、军田,毕竟大雍的府兵制,也是平时种田、战时打仗,军队的耗费很大一部分要自己承担。
其次,作战任务转包,养匪自重。
陆革自然也清楚,真正能打的兵,那得是职业军人。
业精于勤荒于嬉,又要能种田、还要会打仗,这不扯犊子么?
所以,在古代,真正能打的其实是家丁。
平时专业操练,好吃好喝,家人都跟主子福祸与共,上阵这就都是亲卫,忠勇不是问题。余下的,那才是真考验‘识人用人’。
于是陆革就想了个他认为两全其美的策略。
府兵,全力当农民就好,这样他吃空饷可以吃到一个新高度。
有战事怎么办?让差遣上呗。
王朝末年,组织机构的根基腐烂,各种乱像呈现。
在文官体系,捐官成为常态。中了举人也没用,除了给皇帝看的那几个,剩下的官位都需要花钱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