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生命之過客(1 / 1)
好书推荐:
大主宰:虫噬大千
这么玩居然也可以
身为星灵我才不要在木叶当火影啊
超神:科学成神
少年自有少年狂
我把天灾打造成救世游戏
从现在开始没人敢叫我晴天助
漫威世界的武神
星火DGP
斗罗之无敌暴龙战神
为世之逆旅者,夫光阴百代之过客也。古人极为言之,予因恋故人,存乎执念在心,久久而终难忘,由是今夜,夜听曲,思前尘,以心静而察事,发见予已习惯于独人之生活,而故人女已少为所记,或有所念者,惟对其之怜悯耳!其爱意随时而渐消,本欲以三岁而亡其思,然予所见,今生恐难忘矣。予之所记者,非情也。乃一生之怀恋也。念予二十余年来,少所其思,多烦躁在心,而为人处世亦非易事者也。而初与故人所恋,所得由情爱之苦,情之所怨,情之所乐,皆亲一一所尝,故今以脱其思,而专思破情关之事,此予日后寻道之一途也。自相认不过一月之久,由所爱、由所分,无非情未至深,而情浅非缘也。若予爱之一人,深至骨髓,绝非今日所言可得而放下也。盖予之分合,又合之与分,皆爱未至于深,而终得其浅也。思故人之心,亦乎如此也。
旧有故女,性情刚柔,盖道德虽非淑女之所能事,然或以一女子,而博一生之幸也。虽予以为少或其能,然亦心之所愿,可成也。为世之孤独,为子亦为悲寂,况一女子又事何如?或其婚姻,非二人利益之所相合者,乃一生之伴侣,说之有人听,有人怨,有人哭,有人欢,有人怜,或正乃婚姻之本也。盖今人以利益而欲之以婚姻,当真可不取哉!故人女虽事之主播,然予相信,此为眼下之愁,决可以守本心,日后必为所而不能也。或与之而不能,而终自毁其身,予之所忆者,乃昔日惊鸿之一面者,而非其堕落流俗之态也。盖予人生之过客,此人令我久久难忘,我万分珍重此情,而终可顾妻子,为我一生之所爱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