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戀愛再思考(1 / 1)
十月三日以相亲,事成半月而散,即十五日删微信而别之,至今神伤迟迟未愈,情之一字当真可怖,自尝此一次,亦不愿亲历第二次也。今我所爱之病,实难忘矣。人一朝动心,或与分,其心之痛犹如利刃穿心,此非言语所能道其一二也。及考我二人之因果,此为不成即在情理之中矣。先是人生所历练之环境有所不同,所持之三观非所一致也。余以君子之德为一生所求,而故人留恋于奢华,以为心之所欣,为求一时之财,不顾道德,或可以慕求之利,然寻职业如此,日后必为人所贱,此预料之中矣。
余家少财力,虽江渝有一屋,但家中用度皆父母所支也。余无能矣。出校三年,而未曾富贵,其或存款空无一物。虽与故人之所交,然依余之观察,此非吾家之妇也。其所一者,行事不知节度,专事奢侈,而不顾处世之德而意甚为!其所二者,以私己为之利,而不顾我之所忧愁、我之所苦,更何况以主播之职,本以色欲而诱人,情感为所托付,此令有情之人所不能忍,焉不知否?按此处之判断,即无心而事我,若寄存于我,焉能以此乎?其所三者,其思想之浅薄,以读书为之贱,多生活玩乐,而不思进取,及主播乃长远之职乎?正值芳龄之际,即入此业,其人生观尚未所成,盖后事之舛难,吾已知之矣。或后能历所事,使其能改,则人生之途尚或能正也。
今人似以爱恋为之贱,甚有所为者,恋人多至于六七八九,试问乎?此莫不是自为所贱己者也。论有德之人所持之价值观,窃以为其或有二段情为之诚,即事其二得三,或三而四,四之而五,此男女皆下贱之人也。即初恋为心所之动,而无所逾矩,此爱或为痛苦,皆成长之据也。再事之二,先前之所恋已炼成熟之智,而非初情之作弄也。两者之所处,所持道德及理智之心,必可使其婚也。或其二之不能成,而为之三,此中必有隐祸也。但凡为人之恋爱,随时而深,大多以婚嫁论处,而之一、而之二所不能成,此人此家庭必非常人所能预见之病也。故以此而判断,凡可以恋爱一二次者,必要思我之所心,以端正求诚,考两者相处之道,如此乃为理智之爱,终生所不将怨也。纵之而怨,也非人格之病者也。
余此次恋爱,虽乃不成,但可借此而思情侣相处之道,有所弊病历历而尽改,其若不论恋爱,而为人亦如此也。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而夫子又言:“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矣。”此皆为人之道矣。世之所载论语者,今人多以为其无用之书也。然若有人按论语之格言而行世者,必为其君子淑女也。或非钱利之富,己欲之以足,行事光明磊落,不为其所欢,不为其所悲,惟寄山间之明月与清风,尔来共为伴也。此爱虽之未成,但绝非一人之过错,故人之有罪,我亦为之是也。及后我之过错,时时而谨改,终可成其一完人之躯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