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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為人之自私(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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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之私者,为己之利也。而婚姻、交友、职业等诸事,实则私己而利之,故人之合众可谓难矣。余自归渝,所由相亲之事,甚是心烦意乱,其两者之相交,无不与利而较之,或可订婚,或可交往之礼物,未尝不以利益而衡其爱之远近也。盖自相亲之事,可为余廿五年最为烦躁之事。余平生觉最难之事,莫过于交往及之结婚,而名利为次也。

若论今所交往之男女,或可论诸婚姻,窃以为当世能携手一生者,百万中或可有一者,由可见今世婚姻之难也。夫若经济之发展,而道德形或于无物,此老子曰:“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即可证矣。然转念而思其老子言,未尝不倾之于一端;大道既废,天下能仁义者几何?为人之思长短,必有其虑之所不及处,何况人人较智无大分,焉可称其大伪乎?一家之间其不孝者因是之于闻?天下之所乱者,忠伪之臣自古皆有,即言忠臣而不察奸伪之士,斯老子言意可为?即平日之所见者如或常,偶有所出者,必受人瞩目,况仁义之事乎?人处世之虽以私,亦能倾心于公道也。

若今婚姻之事者,余曾观显明之数据,其成婚者,分离竟多至半,夫若以此,实惊心动魄,而使未婚之士终时而畏矣。盖人之年长,而万般诸事尽可而来,实社会之以如此,而不能所容人也。其人之身份,有财有名,终有一事之职,若非此,则万般令人所怨恨也。无其职业,社会之视于外,父母而终日视之如仇,或可论其亲友及之外人涉语,未尝不出之于讥也。而婚姻亦如此也。人若无婚姻,仿若处世为之以异类,令人所耻笑。余昔实不知,为世之人何有此念?及长乃可渐悉也。古今天下之流变,终可分上下之制也。上取之于奢侈,下取之于身心,即一人之力不足动天下,一家之财不足量四海之珍,人人以此,仅为其而私益也。上私之于欲,下私之于命,欲之于命,如男之于女。欲之所胜乎于命者,乃为人之私甚矣。命之所贱于欲,实不能也。无其财则不能以纷奢,无其貌则不能以艳名,无其人则不能以命欲,故为人之事而在己,为人之欲而在心,为劳之智而在神,而事之所纷纷,未尝不出之一私字也。

余自略知情爱以来,自以为钟情,向来洁身自好,二十余年来无一所交者,及今之诸事,余最为惧者,实乃余之远志所不成也。昔我孔子作《春秋》,正天下之公义,而万世皆有法度,司马氏继夫子之业,因作《史记》而定史道之规矩,后世别之,终成千古之书。周公之后有孔子,孔子之后有司马子,司马子之后不知有何人也。今世何人绍继其业乎?即今朝廷编作《清史》一书,以失史家学才识之三长,或可有人论,列之为廿六史,此文道之所失,而史家而不能正是非也。纵孔子司马子复生,亦难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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