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搏杀之术(3 / 4)
能给你留一刻钟,我姓就倒过来写!
田七如是想道。
“如此,我便放心了。”
李霞对着赵越行了一礼,便施然离去离去了。
“麟哥儿,接着。”
田七直接将精铁长枪抛给赵越。
赵越双手去接,但这长枪沉重,差点没让他摔个跟头。
好家伙,这根长枪,估计得有四十斤重!
要是赵越单手来接,这肯定是接不住的。
“田叔,这枪可太重了些,我也舞不动啊!”
虽然这些日子以来,赵越的身子已经逐渐壮硕起来了,但他毕竟只有十四岁,你说拿这四十斤的精铁长枪还好,要舞动起来,赵越还真没那个本事。
“只是让你看看我之前在战场上拿的武器是怎样的,嘿嘿,你田叔我啊!拿着这把精铁长枪,可是在战场上杀得七进七出的,军中比我勇猛的人,没有五指之数!”
说到之前的峥嵘岁月,田七的兴致就更高了。
“在校场上已经备好了铁头木身的长枪,比你手上这把要轻许多,但长枪者,百兵之王,待你熟络之后,还是用精铁的为好,木枪容易折损,在搏杀场上,可难有更换的。”
与田七说着话,赵越一行人也是到了庄园的校场来了。
庄园的校场便就在墨池旁,庄园小半占地,都是校场。
这校场平时也有人使用的,守庄的百十个部曲,也是隔几日便要在校场操练的。
按照田七的话来说,这当兵刀口舔血的人要是不操练的话,日后要用命的时候,就给别人操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