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陈 爵位、实职,散阶、勋官制度(1 / 6)
爵位:为封爵,酬谢功高之臣,为世袭之制,由嫡长子继承,但每过一代即减一级。但封爵地位尊崇,轻易不与授。
凡爵非社稷军功不得封,封号非特旨不得予
所有的封爵封地不得封于中原,须封在草原、海岛、等大业七年以后开拓的疆土之上。第一次封爵,从国公到县侯,共封二百多人,所有食邑与所授永业田皆翻倍。
十二等封爵,十二等十八个爵位
1,王正一食邑万户永业田万亩
2,嗣王、郡王从一55
3,公正二44
4,郡公、县公从二33
5侯正三22
6郡侯、县侯从三11
7伯正四88
8郡伯、县伯从四66
9子正五44
1郡子、县子从五33
11男正六22
12郡男县男从六11
皇兄弟、皇子,皆封国为亲王;皇太子子,为郡王;亲王之子,承嫡者为郡王,诸子为郡公,以恩进者封国公;袭郡王者,封国公。
皇姑为大长公主,正一品;姊妹为长公主,女为公主,皆视一品;
皇太子女为郡主,从一品;
亲王女为县主,从二品。
凡王、公十五以上,预朝集,宗亲女妇、诸王长女月二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