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9-第三十七章 人事(一)(1 / 3)
从常理而言,处于上升期的大唐王朝,从皇帝到大臣,都不应该有太多“变革”的心思,尤其是国之根本——军制。
“府兵制”,利弊皆有,很难说是好是坏。
在没有找到更加合适的“军制”前,不擅动,才是紧要。
可是,冯宝提出的“扩编水师”策略,以及奏请设立“羽林右卫”,都超出了“府兵制”范围。
一般而言,大唐朝廷上下,要么是反对,要么是赞同,又或者模棱两可。
只是这一次,朝廷上下的反应,非常出乎谢岩与冯宝二人预料。
“府兵制”弊端,有识之士早已心知肚明,唯牵扯太大,无人言说矣;“火药”横空出世,在“百济”、“新罗”大放异彩,更令诸多朝臣意识到,朝廷再养那么多军队,好像完全没有必要了。
此外,军队的作用除了保家卫国外,通过征伐异己,获得土地与利益,才是更加重要的事情,此等想法,是大唐君臣们的共识。
“高句丽”,在大唐军队南北夹击之下,估计很难持久,待此战结束,大唐万里疆域周边,除了一个“吐蕃”,再无敌人,依靠战争,已不可能获得巨大利益,相反,那些穷乡僻壤,大唐王朝还需要投入钱财维护统治,根本就是一件划不来的事。
但是,“水师”出远海一趟,获巨利,人所皆知。
在没有特别的情况下,资源向能够获得利益的方向倾斜,小到个人,大到国家,都是一样。
因此,无论“扩编水师”,还是“羽林右卫”一事,反对者并不多,真正交锋激烈的地方,却是对于“码头”、“基地”和“水运司”等所有权归属的争夺。
军方认为,此为军队附属,收益当归军队,以之相对应,官员亦当由军官改文职出任;文官集团却以为,既然军队不可言商,理应全权交由地方官府,况军官不识政事,操办不当,有“误国”之嫌。
然以李绩为首的军方官员却非如此看待,他们以“军械”、“军需”不可由地方掌控为名,据理力争,丝毫不让。
当然,军方的理由那是非常充分,毕竟箭矢、甲胄、猛火油及火药等物,完全由地方官府来管理,完全没可能。
但是文官集团则认为,“军械”之外的物资,理应地方黜置,尤其是出海获益,不可军方独享。
文武双方,各自纷纷上表,弄得皇帝李治,一时间难以抉择。
不得已,皇帝李治强打精神宣召众臣“御前商议”。
当着皇帝面儿,文武大臣们依旧寸步不让,你方言罢他方道来,各抒己见……
李治觉得如此争执,非朝廷之福,便直接下旨:“‘司空’李绩领三省同吏、兵、户、工四部,拟定方略,限期一月。”
这下好了,纷争从朝堂移到了“政事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