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开始崛起:百万合约(1 / 3)
大唐手上这张纸是事先做好的,类似问卷的东西,由公司和艺人双方先就一些关键问题达成一致,然后起草合同,正式建立契约关系。
“还是我来问,你来答,有疑问直接提出来。”大唐拿起笔问道,“你希望和虎狼签几年的经纪合约?一般有两个选择,3年或者5年。”
“这两个选项除了年限不同还有什么具体的区别吗?”何沐发问。
“3年和5年公司和艺人所占收入分成比例是不同的,”大唐解释道,“3年较短,很可能公司培养了三年的艺人刚刚有点名气就跑了,公司的投入必然要有所保留,艺人在收入分成上可以多占一些,一般适用于已经成名的艺人;5年嘛,时间长,公司有足够的时间为艺人进行长远的规划包装,投入的精力物力要大,公司资源也会尽可能的为签约艺人服务,这时候艺人在分成上就要做出一些让步,通常新人都是选5年。”
“那这样岂不是逼着五年后艺人和公司解约吗?”何沐不解的问,按照大唐的说法,他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
大唐微微一笑:“合约到期,艺人有去留的权利,这点我们绝不会羁绊,但公司当然也不希望花费5年时间培养的明星到头来被其他公司摘了桃子,所以我们还有别的奖励机制。这么说吧,以五年约为例,合约中有一条大概是这样的,在合约履行的第三年结束后,公司有一次提高艺人分成的选择,如果你真的用3年时间完成了从小配角到一线大腕的超大跨越,那么公司必然会提高你的收入分成,想方设法留住你的人留住你的心。反之公司花了大力气你却在三年的时间里一事无成,那么公司自然不会提高你的分成,再过两年任你去留。”
“另外,”大唐继续道,“如果你能获得国际电影节上的个人大奖,或者是国内的三金影帝,那么每一个奖项都可以提高一定比例的收入分成,但是公司会设一个底线,你的分成不能超过那个底线,不然公司就会赔本赚吆喝,毕竟公司运作一个艺人也是要有投入的,我们可以接受不赚钱,但不能允许往里面搭钱。”
“小沐子,这次你听懂了吧?”萧放看向何沐,老实说他都快被大唐说晕了。
“我明白了。”何沐点点头。
萧放提醒了一句:“而且你还要明白,大唐所说的国际大奖、三金影帝对你来说可能性微乎其微,说白了这只不过是画了一张看得见吃不着的大饼,要靠这个提高收入分成很难,而且咱们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电视剧,在电影方面对你的助力不会很大。”
“这个我懂。”何沐感激的看了萧放一眼,作为老板,他能说出这话已经很难得了。
“那你的选择是?”大唐问。
“我选5年。”何沐毫不犹豫的说,男演员的演艺生命力是很长的,三十多岁正是最有魅力的年纪,5年后他也不过二十五岁,还很年轻,用五年的自由换虎狼的全力栽培,值!
大唐在“五年”那一栏划了个勾,“下一个问题,公司和你的收入配比,你的理想数字是多少?直接说出来,谈钱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提价砍价是我们这一行的常态,你也只需谈这一次,以后都会由我帮你打理。”
“这个我也不清楚啊,别人一般都是多少啊?”何沐摸着头,有些尴尬的问。
“哦,忘了你以前没签过经纪约,是这样的,这个比例是不固定的,知名艺人多的能占到九成,少的也不会低于六成,而新人由于需要公司投入的要多,所以一般不会超过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