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资料(3 / 3)
次啦——纸箱的封口彻底打开,翻开盖子,里面露出了几个塑料袋包裹着的老式牛皮纸文件袋。
从这些文件袋的陈色来看,已经有些年头了。
熊沐芸拿出最上面的一个袋子,打开之后,发现里面塞着各种票据,年份都很久远,差不多是二十多年前的票据的复印件,这些复印件看起来也很古早了。
这些票据的抬头有些很模糊,仔细辨认还是能看出玥水坝县旅游局,消费项目五花八门,金额有多有少。
看到这些票据,虽然三人都还不是特别明白,但是都隐约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
三人拆开了其它的几个文件袋,里面分别装着各种合同,数本账本以及收集的一些匿名检举信等等。
此外,还有一个文件袋里单独装着三封信。
一封是实名检举信,举报人是一对夫妇。两人同在县政府里工作,女的叫冉晴,是一名会计,男的叫石镰,是副县长的秘书。
检举内容颇为翔实,牵扯的人员也非常多,看了都令人触目惊心。
另外一封信,是石镰夫妇写给熊沐芸的养父的。他们当时知道自己做的事情被人发现了,为了保全证据,于是将这些文件全部打包寄给他们。
“……熊贤弟,我不知道我们能否逃过此劫。如果我们都遭遇不幸,说明对方已经疯狂,你势单力薄,千万不要冲动行事。保存好证据,以图日后拨乱反正……”
第三封信,则是熊沐芸的养父母写给熊沐芸:
“芸儿:当你看到这封信,说明我们已经不在人世了。当年,你的父母将这些材料委托给我保管,不久后就听闻他们遭遇了不幸。但是警方却以意外火灾为由,草草了结此案。我只是个寻常人,没有能力为他们伸冤。我知道他们还有一个女儿,在火灾中失踪了。我猜想他们是为了保护你,将你送走了。
我四处寻找你的下落,最后在你七岁的时候,在一家孤儿院找到了你,但那是你已经失去了记忆。
为了保证你的安全,我们将你领养回家,还给你改了姓。而且我们想,既然你已经不记得曾经的事情,不如就让你这么快乐地活下去。
转眼你已经十七岁了,我想要给石兄伸冤,想要让你认祖归宗。但是,我可能还是太莽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