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6章 踏破铁鞋无觅处(1 / 3)
第306章 踏破铁鞋无觅处
时光荏苒,阳春三月。
御史台衙门值房内。
赖尚荣正在翻看,林如海做为巡盐御史,留下的案牍笔记。
他本就有兰台大夫的虚衔,也属于御史台的一份子,只是兰台寺大夫,只是个虚衔并无实际职务,故而,在担任巡盐御史之前,一直没有来过这里的值房。
巡盐御史也属于御史范畴,因为有个巡字的前缀,有些类似于钦差之职,只不过并非巡视的钦差,而是常驻的派遣。
林如海是在任上病故,难免有未完成的公务,皇帝又并未派遣新的巡盐御史,没有进行过正常的交接手续,所以案牍笔记一直封存在御史台内。
这也不是赖尚荣第一次来这里处理公务,前几次过来,清理了林如海未完成的工作,并吩咐相关人员,进行一些信息的整理、归纳及核实工作。
“上回说的这个案子,可查清楚了?为何案子已经审结,人也已经处置,赃款却一直没有追讨回来?”
“回大人,属下问了负责查抄的相关人员,并未在犯官家里查获脏银。”
“你查了这些,就敢来汇报?”赖尚荣沉声道。
“不不不!大人误会了,属下早已派人在去地打探,昨日刚刚回来,这家还有一个女儿,不过早已在家庙之中出家,按照大夏律,抄家之时宗祠、家庙等产业,不在查抄之列。故而……”
大夏朝的宗祠、家庙确实不在抄家的范围,这也是原著中秦可卿托梦王熙凤,提出的后路,而惜春出家,未必没有替贾家守着这些资产的考量。
但也不是绝对,一来家庙和宗祠的产权,都必须登记在册的。
二来,古代与现代不同,因为皇权不下乡,乡间地头还是乡绅们为主,官员辞官必须回乡,同时扮演乡绅的角色。
所以,家庙和宗祠的田产,必须在祖籍置办,并附有限额。
否则犯事的官员,都往家庙里存放赃款,那还抄个屁。
林如海办事,当然不会这么没有章法,只看案件发生的时间便可得知,这个案子是他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处理的,赖尚荣估计收尾工作时,他的身体情况,已经不能再过问案情的后续发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