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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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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命运总是充满着不可捉摸的变数,厄运灾祸与机遇幸运,宛如两条互相交织缠绕的索道,伴随着我们的人生之路一直往前延伸。在伸手摸不到的光影里,我们在“错过与没错过”的间隙里穿行,如果遇到机缘与巧合,那是幸事,可以谱写出人生的美妙乐章,可惜前路漫漫,我们终究不可避免地会与坎坷磨难迎面相见。

它带来的是不幸、痛苦、不公、失望……诸如此类,此时,我们的“自尊”在人生的天平上很容易迷失自我,它既可能脱离现实走向放纵,也可能沉溺其中陷入自卑,选择向左或向右都成了问题。

荷兰阿姆斯特丹有一座十五世纪的教堂遗迹,里面有这样一句让人过目不忘的题词:“事必如此,别无选择。”

眼前已经发生的事实就是命运的安排,即使不接受也不能改变事实分毫,唯一能改变的,就是扯下自己的粉饰与遮掩,重新燃起直面初衷的勇气。只要有任何摆脱命运桎梏的机遇,就应该倾注精力,趁势修补命运的“缺口”,把厄运带来的不利减少到最轻最小,或者迂回前行再次找到命运的突破口重新站立起来。

前言

22年4月21日,我从武汉登上了前往南方滨海小城浦海市的火车,那年我三十二岁。这之前,我是地方电视台的一名新闻工作者,而立之年离开熟知的故土,前往陌生的异乡,并非我怀揣青云之志,激情所致。

孩子在上小学,孩子她妈妈几年前就下岗了,而我面对事业的平淡,单位人事关系的错综复杂,甚至连收入都无法保证家庭正常运转的时候,我不得不直面现实,舍弃眼前的虚荣,抛开心里的胆怯,果断离职,去投奔远方一位亦师亦兄的曾经同事,寻求帮助,获得改变现状的机会,以便让我能完满尽到一个男人的家庭责任,并给孩子创造一个理想的生活和学习条件,避免孩子重复我的成长经历,再次感受生活艰辛和人生苦旅。

我父亲的名字叫刘定国,母亲的名字叫徐金秀,他们的名字很符合当时的年代特色。我出生时,父亲五十多岁,母亲四十来岁,家里的大哥足足大我二十岁,隔了一代人。我以上还有一位姐姐和二哥,我们弟兄姊妹四人。

我是父母中年得来的幺儿,我是幸运的。但在当时的农村,多养活一个孩子并非易事,我受到的宠爱只限于精神层面,物资享受是匮乏的。我幼时最好的待遇就是大人喝稀粥,我可以吃到小瓦罐干饭和鸡蛋。可这种幸福日子也没长久,父亲因身体一直欠佳,终于在我十岁时,他撒手人寰,我幼年丧父。

大哥在县城工作,姐姐出嫁了。母亲在家带着大我十岁的二哥操持农活,事实上,母亲年龄逐渐大了,只能做做家务和种点菜,我年龄尚小帮不上忙,家里的农活都是二哥一个人单干。也就是说,二哥一人干活,养活我们三个人,所以家里日子过得有些艰难。我的记忆中,每到年底,母亲总是盯着米缸发愁,还有生产队挂在队部墙上的家庭超支公开榜,让她辗转难眠。幼年的我,比同龄的孩子多了一份世故与成熟。

姐姐是家中唯一的女孩,但她没有享受到那份独有的幸福快乐。她比大哥只小几岁,排行老二,由于家庭贫穷和父亲男尊女卑的思想,她基本没读过书,小时候也受过很多苦,除了帮助母亲照顾幼小的我还要兼顾农活,后来嫁到了附近村子,家境也是一般。即便如此,我没听到过姐姐对父亲有过一丝抱怨,她说相比她之前夭折的姐姐,她能够活下来就已经够幸运的了。

父亲离世后不久,在县城工作的大哥考虑到母亲的负担和我将来的学习教育问题,与大嫂商量能否把我带到他们身边共同生活?大嫂是县城土生土长的人,非常开明,加上大嫂的娘家父亲更是慈爱,老人家说:“这孩子还小,也可怜,你们就带到身边吧,只当多生养了一个孩子(我侄子当时三岁,你们毕竟是长哥长嫂啊。”等我参加工作后,这位可敬的老人家早已仙逝,我对他的感恩之情只能永怀心间。

自此,我从农村来到了县城读书,算是半个城里孩子了。我深知一切来之不易,是大哥大嫂在一口口省下来抚养着我长大成人,跟着他们生活的日子,我努力做到懂事知礼、手脚勤快,时时刻刻把“感恩”二字牢记在心里。侄子小我七岁,在上幼儿园,与我就读的小学同在一个校区,因为大哥大嫂上下班时间很匆忙,于是我与侄子手牵手一起上下学成了校友,所幸学校离家很近,远了大哥大嫂不放心,怕我俩贪玩被人拐跑了。

我认为我是这个家庭的多余,而给大哥大嫂带来了太重的负担,因此主动承担起了侄子的日常照顾,帮他洗漱穿衣,哄他起床和睡觉,侄儿很可爱,我有时偷偷揍他两巴掌,他即使眼泪打转也没说过要驱赶我离开这个家庭,他慢慢习惯了我的存在。至于其他扫地擦拭、洗碗洗衣等家务活,我都做到见事就做,见活就干,以此期盼能给大哥大嫂一丝慰籍。

上到初中以后,我的青春期心理要比同龄人要复杂。我曾找同学要过蜂窝煤票(同学的父亲是煤厂干部,以贴补大哥的家庭开支;还找过家长在民政局工作的同学,赠送我救济衣物,以减轻大哥对我生活的负担;也有受到校霸欺负时,找家庭条件好的同学从家里偷来香烟进贡校霸,以避免给大哥大嫂带来麻烦和忧心,他们也只是这个县城里一个很普通的家庭,没有和人家父母争论的本钱、地位和实力。

当然,我同样有过刻骨铭心的初恋,那是高中时的一位女同学,我无法形容她的美丽,印象中,她的容貌端庄秀丽,身材匀称,声音甜美,是我心中完美的女孩。青少年时期的情感是纯洁的,我曾花整个晚上帮她抄过的写作技巧和唐诗宋词,连同自己的青春心语偷偷塞进她的课桌。她也向我传递过纸条,交流学习体会,我们甚至有过约会一同“压马路”。但是未曾想,她也是很多男生心中的“美丽”,我成了众矢之的,谣言四起,随着班主任骂了一句“一群流氓”,我的自尊心被碾得稀碎,初恋就此结束。我是半农半城的孩子,不敢再有任何奢望,我从此把她深藏在心里,一直不忘。许多年以后,无论见面或是通讯,我还是叫她的小名:燕子。这是后话。

可惜,我的学习和成长与大哥对我的期望相差甚远。思想的复杂,让我没法心无旁骛地认真读书,我对身边的一切事务都敏感,虽然大哥大嫂力所能及地给予了我应有的照顾和关心,而我总觉得孤独、困惑、无助和苦恼。

记得上高中,有一次作文,我写了一篇《父亲》,有些片段还有印象:可怕的时间正逐渐吞噬我对父亲仅存的模糊记忆,墓扫完了,两行泪水不知不觉滑过我的脸庞,我合起微微颤抖的手,在您的坟前轻轻洒了一地的惆怅和眷念,也只有在此时,我才能在迷茫的泪光里享受片刻的父爱。多少次,我茫然的目光索遍拥挤的人群,一张张陌生的面孔从眼底下匆匆掠过。其实,还是回到灯下的好,我可以尽情阅读您的音容相貌……

老师把这篇作文作为范例,亲自在课堂上朗读,声音由低沉直至哽咽。我的理解是,老师想把我失去父爱的感受传达给班上的所有同学,让他们珍惜所拥有的一切,包括他们习以为常的家庭之爱。过后,老师还上街给我做了一条新裤子,私下塞给我,叮嘱我有困难找老师,那一刻让我想起了乡下不能经常相见的母亲。关于“老师读作文”的这个场景,多年后的同学聚会上大家都还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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