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先攻通河,侧击榆次(3 / 3)
说着,那人用弓箭射了一封书信上来,然后还没等王三将这信交给守在城上的营正,便直接归入队列,策骑而过。
黑神压着速度,不紧不慢的在官道上奔行。
实际上,若不是要照顾身后的一群小弟,黑神早就撒开四蹄,跑的无影无踪了。
一般来说,一军主将都是要呆在队伍中段,好掌控大局,指挥军伍。
不过鹿梧没这个习惯,黑神更是不喜欢有别的马跑在自己前面,更加上此行百里奔袭,决不能让任何看见这只骑兵队伍的人超过去,所以鹿梧一马当先,手握骑弓。
凡是骑着马,见了这骑兵队伍,掉头朝榆次府城方向跑的骑士,都被他一箭射下马来——也许有些人不是探子,但行军打仗,从来不缺少枉死之鬼。
鹿梧手中这柄骑弓名叫雷锻,是采取山中一段千年龙血藤,被雷击中后,余下的残躯制成,拉力虽然只是四石半,但射出去的箭,绝不逊色与寻常三弓巨弩,只比八牛弩差一些,是一等一的兵家宝物。
这弓乃是吴国王廷珍藏,并非钱能买到的东西。
另外说一句,鹿梧如今身上铠甲、头顶金冠也换成了吴国王廷珍藏,甲名玄武,冠名朱雀,倒是手中长戟还是当初那一柄青铜为体,玄铁为刃的青龙闹海戟。
不是吴王不舍得一件兵刃,只是像鹿梧这等超阶强者惯用的兵刃,接受真气长期贯注、洗刷,早已形成了内部真气导通网络。
这种兵刃在其他人手中还没什么异常,可在真正的主人手中,发挥出来的威力,绝对远超寻常兵刃——其实这就是绝大多数传世神兵的由来。
所谓神兵择主,便是在真气性质和精神波动上,吻合兵刃最初原主特征之人,才能获得神兵的青睐,发挥出神兵威力。
不然被其他人拿到手中,也不过是一段坚韧锋利的顽铁罢了,甚至因为内部真气网络的存在,更加难以贯通其他真气。
从通河府辛集县到榆次府城一百四十里路程,鹿梧率领一千骑兵,每人双马,中间只在张南县与尚义县之间陈家村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上午辰时末,便赶到榆次城下。
大队人马在后,鹿梧单骑突出,直奔城门。
“快、快关城门!”城墙上,远远看见有大队骑兵奔来,负责守卫城门的营正孙门大喝发令。
只是他话音刚落,一柄短剑突然从他背后刺入,断送了他的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