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这是交易(4 / 5)
也正因此,节目组其实对于大公司的练习生也是有所偏爱的,因为他们公司自己愿意砸钱买热搜,这等于也是变相的在为节目做宣传,能增加大量热度,是好事儿。
骆墨看着宁丹,开口道:“导演,那我需要配合什么?”
如果是其他还很稚嫩的练习生,此刻估计已经被幸福砸昏了头脑,只知道一个劲的感谢了。
但骆墨不一样。
娱乐圈是什么样子,他一清二楚。所有看似是馈赠的礼物,暗地里早已标好了价格。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更何况必须时刻谨记,免费的才是最贵的。
“的确有你需要配合的地方。”宁丹道:“首先,你要给赞助商录一段广告,这会插播在《创造偶像》的第二期里。”
骆墨点了点头,对于这一点他没有异议。
严格意义上来说,广告也是一种曝光。而这本身就是明星该做的工作。
实际上,你在看综艺时,虽然会厌恶广告,但心中也会有一个潜意识:“这个打广告的,应该是种子选手吧。”
没人会觉得金主爸爸会让阿猫阿狗来打广告。
自然而然就会觉得这名选手不一般。
选手们都很想竞争广告名额,就像地球上的《创造营》里,陈卓璇就是因为没有接到金主爸爸的广告,才在节目里说出了那一句知名的:“是因为我站得还不够高吗?”
这一点骆墨可以接受,问道:“导演,还有吗?”
宁丹继续道:“还有就是,我要你跟我签订一个综艺约,去一期我的另一个节目。”
骆墨没有立刻给出答复。
对于那些需要曝光和人气的练习生来说,会觉得这是天上掉馅饼。
但如果是对于沈鸣流这些自信自己可以火起来的练习生,那么,不管是他们还是背后的公司,都是会直接和宁丹谈价格的。
去可以,但钱要到位。
只要你身怀流量,那么就是和综艺节目互相成就,必须要给钱。
很明显,如果现在就签合同,那么,给予的报酬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因为如今的骆墨还是个纯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