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十二章 暴走大事件(1 / 4)
《暴走大事件》是一个标签性极强的网综。
到现在这个网综已经持续了好几年了,而作为主持人的“大头死变态”王尼玛,微博粉丝数都已高达1642万,只是至今身份成谜,大家都不知道他长什么样,毕竟坚持戴着头套做主持的人可不多。
近年来,地球上的综艺节目整顿很频繁,不只是电视综艺,甚至网络综艺也难逃下架,像《暴走大事件》就被整顿了好几次,前几天才刚刚被放出来。
不过想想也对,光是主持人叫作“王尼玛”这一点,这个综艺就注定只能是网综了。
路小苏选择这个综艺很简单,首先,这个节目重点在于整个流程和思路,是个玩梗的节目。因为《暴走大事件》在一定程度上是依赖于时下新闻的,所以需要专业团队做这个事情,而他只提供大致思路,他可以很省力,做一条美美的咸鱼。
其次,这个综艺寿命是比较长的,到现在都这么多年了,热度依旧不低。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省钱!
这个网综,比起其他网综来说,真的太省钱了。
性价比很高,所以这是路小苏的第一选择。
“对了,综艺不都是找冠名商得吗?这个事情你去接洽一下。”路小苏不忘对董冬东道。
嗯,他无耻到成本都不想掏。
网综也是可以找冠名商的,现在到了综艺大时代之后,冠名费开价都很高。路小苏没想过《暴走大事件》拿下一个天价冠名费,因为这是不现实的,但至少拿个成本费用还是不难的。
接下来,播放量所赚的钱,基本上就是纯利润了。
有视频网站就是这点好,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而且微博一百多个营销号,网络宣传效果杠杠的,这些对他来说都是零成本的。
以前打好的牢固地基,在现在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底气和回报。
如若《暴走大事件》的反响不错,那么他就可以着手准备更大规模的网综了,甚至可以去请几个当红主持人加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