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屠榜(上)(1 / 4)
今天,路小苏和叶胖子正式搬家了,只是和原定计划不同,叶胖子没选择和路小苏一起住,而是在他隔壁租了房间,两人在同一层,就是个对门。
按照叶胖子的说法,自己好歹也算是个小红的主播了,怎么能找路小苏蹭住?当然,租房的钱是路小苏先借他的。
路小苏不这么认为,他严重怀疑叶胖子是怕自己和五姑娘亲热的时候被他撞见,一个人住他更方便放飞自我。
……
这一次上传三首新歌,路小苏没有通知老爹。
反正他都能想象到了,老爹最多也就回一句“知道了”。
既然老爹那么高冷,他也懒得自讨没趣。再过十几天,企鹅音乐的分成也该到账了,到时候再转老爹几十万,路小苏还想再拼一把,他就不信了,金钱这么万能,都无法打动自己的亲爹?
说实话,开出租车太累了,他也希望老爹能歇歇。
回到了自己刚收拾好的屋子,路小苏打开了新买的手提电脑。
嗯,花了他一万一,高配置,打游戏贼快。
当然,路小苏暂时是没空打游戏的。
这几天,他要先把《龙族》彻底定稿,当然,他坚持一字不改,可大致上还是要再看一遍的。
他和宁樱主编商量了一下,决定在十一月再发行这本小说。一个月的时间拿来宣传,不长不短。
他不知道的是,因为这本小说,宁樱和出版社的几位高层吵了一架,出版社的高层觉得宁樱太过于冒进,但宁樱却格外坚持。
当然,合同已经签了,由于宁樱是出版社的元老之一,本身的历史战绩又太过于耀眼,她有这种独立签合同的特权。
撕毁合约自然是不可能的,违约金太高了,所以哪怕出版社的几位高层再怎么不愿意,也只能捏着鼻子发行这本书。并且在宁樱的力挺下,推广力度还挺大。还没有上市,各大书店就打起了广告。
只可惜,高层们大多是给宁樱一个面子,他们并没有太看好这本书,所以首印量只有2万本,找了几家熟悉的工厂,这几天就能全部打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