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一章 专案组(一)(3 / 4)
税务比运管更厉害,罚款一万起步。
要是严格按规定办也没什么,我秉公执法。
关键天天跟钱打交道,而且不是小钱是大钱,一些税务人员知法犯法,一个企业的税收多收少、一个违反法律法规的行政案件罚多罚少居然可以商量。
之前光担心地方保护主义,担心遇到老卢那种让你哭笑不得的党政领导,所以想到跟新庵公安局合作,来个“异地用警”、“异地侦办”,真没想到本应该稽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行为的国税系统内部极可能会出现索贿受贿、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人员。
比如许些不法分子采取通过税务机关的熟人、朋友、同学等各种关系,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等手续。而一些涉及到的税务人员竟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生产经营场所等根本不了解或者根本不过问,仅凭不法分子一张申请表就办理资格认定,而且办理这些手续往往特别快。
有些税务人员甚至在外面干私活搞中介代理机构,根据企业提供的有关业务资料、手续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注重代开,对企业开具发票的业务是否真实根本不管,企业想怎么开就怎么开……
要么不查,一查绝对能查出问题,只是或多或少罢了。
难怪省国税局会派一位处长过来坐镇,难怪两位市国税局长大晚上跑柳下来。
他们是垂直管理,不是地方政府的组成部门,有自己纪检体系。两位局长相继表态,会安排局纪委书记或副书记加入专案组。
徐处长微微点头,侧身道:“小韩同志,在侦办过程中一旦发现相关线索,请你们立即移交给我们的纪检干部。必要时,请你们协助我们国税系统的纪检干部对相应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是!”
“再就是对涉案企业的处罚,你有律师资格,精通法律,应该非常清楚一事不能二罚。对情节显著轻微,尚未构成犯罪的,请及时将案件移交给我们国税部门。周处长,我感觉法制组设置得非常好,我们国税可不可以安排几个同志加入法制组,和小韩同志一起核查相关案件。”
单位利益,部门利益。
到他们这个层次不是争那点罚款返还,争得各自部门的权力。
周处长果然不是“好好先生”,涉及到公安机关对经济案件的管辖权寸土不让,磕磕烟灰笑道:“徐处长,我们应该相信小韩及法制组其他同志的能力,限期办结,侦办压力本来就很大,来那么多人搞一块不合适,太乱。”
徐处长碰了个软钉子,立马干咳了两声,似乎在掩饰这个小尴尬。
周处长笑了笑,接着道:“小韩同志,徐处长的话你也听到了。在审核时一定要把好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刑事案件移送检察院,情节显著轻微、尚未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给国税部门。”
列席会议是没资格说话的,被问到也只能说“是”或“不是”,韩博点点头,又说了一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