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探母(1 / 3)
顾宅的大火熄灭后,官府派人进去清理火场。忙活了一日一夜后,终于发现了顾秉谦屋子下面的地窖,也发现了那具尸体。
但蹊跷的是,发现尸体的地点并不在地窖里,而是在地面上。
于是邓源更加确信,火是顾名俊放的。
因为他是最有理由毁尸灭迹的。
尸体如果在地窖里,不能确保火一定能烧到下面,于是他吧尸体弄到地面上来,再点一把火,完美。
并且官府的勘察也不出邓源所料。那帮废物,非但没查出死因,连死者身份都没有确定,只是说在火场里发现焦尸一具,初步估计为成年男子,除此之外再无更多线索。
又过了一日,官府放出风声,说死者是顾宅的下人。骚乱之时躲在院中,后来失火的时候没能及时跑出去,意外丧生。
邓源注意到这条消息里的两个关键词:失火,意外。
没有人纵火,只是失火;也没有人被杀,只是意外。
漂亮。
但唐知县并未因此逃过邓鼎城为他设计的人生路线。
六月初十,巡抚衙署来了两名书办,带来了一封奏章的抄本。那是应天巡抚袁启洲弹劾唐知县“纵逸贪残、怠政害民”的奏章。奏章已经于前一日发六百里加急送往京城,现在把抄本给唐知县瞧一眼,是让他做好准备洗干净屁股滚蛋。
按明制,巡抚是不能直接任免知县、知府的。无论官大官小,寻常地方官的任免权都在吏部,而巡抚只有监察、纠劾之权。而实际上,巡抚位高权重,对辖区内一个区区知县的去留,可以一言而决。这就造成了一个微妙的局面,巡抚想要收拾谁,必须先向朝廷上奏弹劾,显得师出有名。而知县面对巡抚的弹劾,基本上是没有还手之力的。巡抚是轻易不出手,出手必见血。
袁巡抚上奏之后,把抄本送给唐知县看,既是非正式地通知他停职,也是给他留了些许体面——马上就要滚蛋了,早做准备,把手头的事务、账目整理清楚,以备与后来者交接,免得被人家揪出更深的问题。当然,你若是还有其他门路,也可以早做打算。
在邓鼎城的设计中,唐知县并不是一个会轻易认命的人。他一定会垂死挣扎,花钱消灾,那么大概率的结果就是保住乌纱调往一个下等县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