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九七章 平平无奇(1 / 4)
追风剑客林诉风,年逾四旬,身高六尺,长相平平无奇。
他的穿着质料一般,剪裁合身,看来也是平平无奇。
他手中的剑也和市井铁铺中随处可见的铁剑一般平平无奇。
武林大会若单单比长相,他显然是极容易被忽视的一个,不论最丑最怪的,还是最美最俊的,总不是平平无奇的。
温不语和东方月相貌本不出众,可前者傲气外漏,后者过于秀气,都算是特点鲜明,相较之下,容易被忽视的林诉风显然更适合当个杀手。
林诉风不单长相平平无奇,资质也是平平无奇。
可牧锋却不敢忽视这个平平无奇的对手,甚至感到无比头疼。
“认真”两字很简单,可若是每件事都能做得无比“认真”,再为平平无奇的人也会让对手感到无比头疼。
牧锋眼前的林诉风,正是一个每件事都做得无比认真的人。
这个人打点帮派无比认真,经营酒楼无比认真,习武练剑时更无比认真,就好像他的一天是别人的三五天一般,总有用不完的精力。
醉红颜从帮派到酒楼,从上到下,点点滴滴,都被林诉风安排得妥妥当当,从未出现纰漏,不知情的人总会把林诉风当作是醉红颜的大掌柜,可细想之下又有哪间大酒楼的掌柜会如此事无巨细,亲力亲为?
事实上,醉红颜酒楼最初便是由林家开的,那时酒楼还是个纯粹的酒楼,在铜陵镇上小有名气,林诉风未到而立之年已撑起了小酒楼的经营,而李弑是当地大富大贵李家的出走公子哥,二人相差十岁,本为点头之交,却因李弑一句话,林诉风便决定将酒楼拱手相让,并以此为根基成帮立派,广纳侠义之士。
在林诉风十几年如一日无比认真的经营下,醉红颜不断壮大,而其至今也仅居长老之位。
在牧锋看来,这样的人简直是个傻子,是个疯子!
可他偏偏拿这个傻子,这个疯子,毫无办法。
他至少已攻出一百个回合,用离魂钩在林诉风身上打出了二十道伤口,守了五十个回合,毫发无伤。
高手之争,就目前情况而言,牧锋当然是占尽优势的一方。
但牧锋却很清楚,这二十道伤口均是皮外伤,对于他们这些习武之人而言,不过是挠痒痒罢了。
受先天因素所限,林诉风第一反应速度并不快,所以牧锋能伤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