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虞后纪》第十八回(1 / 1)
南虞爵位分为亲王、郡王、国公、郡公、县侯、乡侯、亭伯、里士。
按南虞开国封爵律法,功臣不得封王,开国时仅特封了一位假王(假为代理之意,享郡王部分待遇,代管零陵郡,领荆州监军之职,监视荆州诸郡军政。即零陵假王姚邪,开国时南虞朝廷为制衡车骑将军领荆州都督的江陵侯高瑄而封的。
按南虞开国封爵律法,文臣武将功小者封亭伯、乡侯,功大者可封县侯、郡公。爵至郡公可享世袭制,则嫡长子封县侯,其余嫡子封乡侯,嫡女皆封县主,庶女封乡主。
亲王、郡王可授予家臣里士之爵。
亲王之妻封妃、郡王(亲王嫡长子之母封太妃、妻封妃。国公之母封国太夫人(简称某国太、妻封国夫人。郡公之母封郡太君、妻封郡君。县侯之母封县太君、妻封县君。乡侯之母封乡太君、妻封乡君。
太子内室,妻为妃,良娣二位,良媛六位,承微十位,昭训十六位、奉仪二十四位,美人、才人若干,太子妾统称嫔。
亲王内室,妻为妃,孺人二位,媵嫱十位,妾若干。郡王内室,正妻为妃,媵嫱八位,妾若干,王爵妾统称姬。
国公内室,妻为国夫人,媵嫱六位,妾若干。郡公内室,正妻为郡君,媵嫱四位,妾若干。县侯内室,妻为县君,媵嫱三位,妾若干。乡侯内室,妻为乡君,妾若干。
爵爷的妻、媵有品阶,按照爵位高低划分,而妾无品阶,按名分依次递减为妻、媵、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