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经纪公司(3 / 3)
四个小姑娘的资助商知道了这件事,给她们联系了乐器老师,教她们乐器,还由儿童福利机构和福利院作为监护人代她们和资助商签署了一些法律协议。
真一知道后一脸懵逼,因为四个小姑娘的资助商,居然是一家艺人经济公司,连四个小姑娘的名字都是这家艺人经济公司决定资助后给起的,她们分配到一个房间也是被安排好的。
这是什么意思啊?
难不成这个世界已经这么卷了吗?
做艺人居然要从小开始培养?
艺人经济公司的事情真一不愿多想,但也不能不多想。
当初那家公司资助四个小姑娘的初衷是什么?
本就是想等小姑娘们长到一定年龄,稚嫩的嗓子可以接受声乐训练后签走作为旗下艺人?
还是仅仅只打算是做一回企业避税慈善?
像现在这样早早的把人签下,绝对是经济公司的损失。
等过上十年,快到一般偶像出道年龄的时候再换合同,就没法给出压榨合同了。
社会上封建糠糟遗留很多,比如,重视资历。
资历深就代表某种本钱。
小姑娘们是福利院的孩子,年龄小的时候还没有办法按照普通人家孩子那样压榨。
普通人家的孩子签了经纪公司做童星,拍摄写真,出唱片做演员直接和监护人沟通就可以,小孩子的意见不重要可以忽略。
可是福利院的孩子呢?
福利院和儿童福利机构作为监护人,他们怎么可能同意经纪公司在女孩子们,还幼小的时候就开始登场演出的要求。
这两个机构现阶段的首要选择,当然是趁着现在有曝光度,抓紧机会把福利院的孩子们推介出去给人领养啊。
还有几年四个小姑娘才到八岁,脱离特例领养期,不得不一直留在福利院,那时候他们才可能和经纪公司谈小姑娘们的演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