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3章 “飞天号”沉没事件(3 / 4)
咔嚓
局长办公司门被推开,刚才那位年轻警官走进来,向桑科侯爵敬礼道:“局长阁下,实习督察泰罗?根斯向您报到。”
桑科侯爵热情捂住泰罗督察的手:“感谢上帝,泰罗督察,你在这件事请上,处理非常漂亮,为我解决一件十分头疼的问题,谢谢。”
面对桑科侯爵讨好般态度,泰罗平静说道:“局长阁下,这是我职责,不过这件事还没有完全解决,也许他们会起诉我们警局。”
“什么?!”桑科侯爵立马垮脸道:“要是进入司法程序,我就会被没完没了的传讯,还不如向陛下提交辞呈算了。”
泰罗也没想到堂堂皇家警察总局局长,竟然这么害怕官司,想这种官司基本都是拖到双方精疲力尽,就会无疾而终,因为谁说都有理,而法院又不能轻易判决,所以只能不断走程序,走到大家都烦透了,才达成和解协议,当然最大受益者就是律师。
律师在欧洲是古老职业,可追溯到古罗马时期,不过那是主要被称为“调停人”、“辩护人”,而大多都是由有威望政客或者是僧侣临时担任,而且往往是出于道义帮助,而不是雇佣关系。
直到12世纪,才正式出现专业律师行业,可大多都是教会雇员,其主要职责是为教会审判所提供审判的合理性,而不是为受害者辩护。
到启蒙运动以后,受自由和民主思潮影响,才出现实际意义上的律师,但也是上层社会的精英分子,平民阶层依然无法得到平等的辩护权利。
183年,波旁帝国已经成立皇家大律师公会,标志律师在司法系统正式形成,主要职能是负责发放或者取缔律师职业资格证,拥有对律师行业监督权,是律师行业最高仲裁机构,由12位资深大律师组成仲裁委员会委员,每五年选举一次。
目前,皇家大律师公会注册会员五千多人,面对近七千万人口基数的社会,显得过于单薄,律师和医生被称为波旁帝国最稀缺的职业。
因此,能请得起律师的还是极少数人,为了缓解平民在司法系统中拥有平等权利,查理签署司法平权法案,其中最重要条款是建立司法援助机构——皇家司法署。
回归正题,学生代表回校后,并没有后续动作,估计是害怕进入司法程序也会影响到他们的学业,而且作为学生,高昂的律师费也让他们怯步。
但思想活跃的学生还是想到一个去处,就是去皇家最高法院静坐,这不得不说是最有效最省钱的办法,反正没课的同学吃饱饭就组织去法院广场上静坐,警察也无可奈何。
因为最高法院位于马德里皇宫左边斜对面,从皇宫二楼可以看到静坐的学生,搞得小亨利也特别关注这件事,经常从自己的书房观察对面的情况。
这些哥哥姐姐静静坐着,不哭不闹,每天坐到晚上就回去,并不知道他们是在抗议,而是感觉很有趣。
有一天晚上,小亨利直接在餐桌问查理,他能不能去和那些哥哥姐姐一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