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论混混(2 / 5)
或许是看他老实,混混直接掏兜,拿走一笔“巨款”。
李大春虽然体格健壮,但他也不敢跟混混硬刚。除了混混大他们几岁外,大多都是“有背景的”。
重活一世李扬才看懂,原来在十六七的初中时代,拼背景的风气就已经开始了。
那时候谁的哥哥要是个混混,在学校里肯定牛死。
可惜的是,李扬的哥哥姐姐们都活的很规矩。小姑家的哥哥倒是个混混,只不过上完小学就辍学,否则他在初中也是横行霸道,操场厕所抽烟的狠角色。
说实话,像李扬这种在学校里不出风头,学习中上等的男生,混混们很少找他麻烦,大家各自在自己的领域牛逼,相安无事,很有江湖道义。
你学你的习,我玩我的古惑仔,除了毕业大合照再无交集。
倒是李大春因为篮球没少被找事,所谓树大招风。大春看得很开,知道自己惹不起,在学校里结识了几个喜欢篮球的混混,也能保个平安。
十月中旬的天开始转凉,刚从国庆长假回来,学生们的心还没安稳下来。
整个小饭馆里人头涌动,电视机器雷打不动的中央五,吃着盖浇饭看着体育新闻也是津津有味。
上完体育课浑身是汗,顾不上擦,有的时候能看到汗珠滴到碗里跟大米粒混合成一种具有奇怪味道的食物。
“老板!来两瓶汽水!”大春招呼道。
很快汽水来了。
看着眼前一张张面额不超过五元的现金,李扬略感陌生,上世早已经习惯电子支付,对纸质货币很不感冒。
“你小子够富的,还喝的起汽水。”李扬也不客气,抓过来就开始往肚子里灌。
这种五毛一瓶的汽水大概是附近某个村子的三无厂生产的,连名也没有,很受学生欢迎。
有人从里面喝出过老鼠毛,并没有想着维权而是到处炫耀。
喝之前要交五毛押金,喝完后送回玻璃瓶拿回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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