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下场(2 / 3)
朱曼娘毕竟跟了他这么多年,养条小猫小狗都会生出感情,何况朱曼娘还是蓉姐儿的生母。
顾廷烨缓缓走到卫辰和沉从兴面前,幽幽一叹道:“兴云,老沉,些许家丑,让你们见笑了。放了她吧,只要她以后不再出现在我眼前就好……”
朱曼娘听到顾廷烨的话,顿时如蒙大赦,她的嘴被布团堵着说不出话,只能一个劲地点头。
似是在向顾廷烨保证,只要顾廷烨能放她这一马,她以后一定滚的远远的,再也不来碍顾廷烨的眼。
只不过,让朱曼娘意想不到的是,当事人顾廷烨的确动了恻隐之心想要放她一马,可身为旁观者的卫辰却不是这么想的。
“家丑?仲怀,你是否想的太简单了些,朱曼娘犯的可是重罪!”
卫辰眉头一拧,目视顾廷烨,沉声道:“《大周刑统?贼盗律》有云:其随身并女仆偷盗本主财物,赃满十贯文足陌,处死;不满十贯文,决嵴杖二十,配役三年;……,一贯文以下,量罪科决!”(为方便计算,本书中一贯铜钱等于一两银子)
顾廷烨本身负责的就是禹州治安,最熟悉的就是贼盗律,听到卫辰的话,顿时就回想起来,这是大周刑统中关于家中奴仆盗窃主人财物的相关律例。
卫辰此时突然提起这条律例,显然是针对朱曼娘而来。
朱曼娘乃是贱籍出身的外室,在礼法上,她的地位与奴仆无异,正好适用此则。
按照大周律法来判的话,奴仆盗窃主家财物所得的赃款满十两银子,就要处以死罪。
而朱曼娘靠着典卖顾廷烨院里的首饰古玩和田地铺面,所得赃款不下千两白银,便是处死一百次也不为过。
一念及此,顾廷烨不由诧异地张了张嘴,莫非卫辰还不想放过朱曼娘?
“兴云,你这是?”
“仲怀!”
不待顾廷烨张口询问,卫辰便伸手向下一压,打断道:“你我相交多年,情同手足,我素来知你顾念旧情,可你也应当清楚我卫辰是何等为人!如今我既为禹州知州,职责所在,无论何人在禹州犯了国法,我皆会一视同仁,秉公执法!”
卫辰这席话有理有据,掷地有声,让顾廷烨哑口无言。
卫辰说的没错,朱曼娘不仅是他的外室,也是大周的子民,她暗自盗窃主家财物,已然犯了国法。
即便顾廷烨一时心慈手软放过了朱曼娘,可还有大周律法等着她。
要知道,卫辰初到禹州立足未稳之时,正是靠着一次次公正严明的断桉,才博得“卫青天”的美名,在禹州上下树立起了威信,令禹州百姓心悦诚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