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章 担忧(2 / 5)
宫里的宫女在伺候人方面,可比她们强多了。
春月安慰道:“公子说过,长乐公主待人宽厚,不会容不下我们的。”
“可是,侯爷之前因为没有我的身契还被人弹劾了,我给侯爷带来这么大的麻烦,公主要是知道了,肯定会怪我的。”雨荷说道。
说白了,她们只是林轩的侍女。
唐朝律法规定:“妾者,娶良人为之。”
奴婢属于最低的“贱民”一等,是不可能为妾的。
律法规定:以妾及客女为妻,以婢为妾者,徒一年半。
意思就是,妻子死了或者离婚了,可以再婚,但是不能以妾为妻。
也不能纳婢女为妾。
历史上李治想废王立武,遭到那么多人反对,也有这个原因在。
皇帝的妃子,别管什么级别,除了皇后以外,其她的其实就是妾。
李治想封武则天为后,也就是以妾代妻,自然会遭到反对。
如果林轩要纳她们为妾,必需先经过官府批准,把她们‘放良’,这样她们的身份就是平民了,才能被纳为妾。
等林轩和长乐公主成婚以后,家里主事的就是长乐公主,她们的身契都会被长乐公主掌管。
林轩即便想纳她们为妾,也要长乐公主批准。
因此雨荷才会患得患失。
春月正色道:“雨荷,我们只是公子的侍女,不该想的千万不要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