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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科幻 > 嫁给糙汉首领后,我成了北疆首富 > 第14章

第14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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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堂堂连汤带面吃的油光满面,吃了整整一屉后,满足的擦了擦嘴。

她趴在桌子上惬意的玩着手里的勺子,和躺在床上的巫还有珍珠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我们带回来的那些粮食也不够分吧?”李堂堂想了想问道。

“能有一点也是好的,毕竟我们这里的面缸从来就没有满过。”珍珠给巫捏了捏被角向着李堂堂解释道。

“啊?”李堂堂因为这句话直接坐直了身体,她不可思议的说道:“不是,你们这个部落虽然不大,所有人有手有脚,就是全部去要饭也不至于过得这么艰难吧?”

“咳咳……”躺着的巫听到后,示意珍珠把她扶起来。

李堂堂立马上前和珍珠一起把老人搀起来靠在了被褥跺上。

“呼斯乐说好听点是个部落,其实就是混种抱在一起取暖的地方,更可况这里老人孩子多,能干活的壮劳力少!”巫用浑浊的眼睛望着李堂堂向她说实话实说。

“混种?”李堂堂抓住了关键点。

“混种就是北疆人和天朝人的孩子,我们的力量不如纯种北疆人,血统又不好,这里的人信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自然不受待见。”

“原来的种族歧视!开什么玩笑,在我们那里,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只花,五十六个民族姐妹是一家,高考都加分,混血是聪明的象征!”李堂堂撇撇嘴,再一次在心里吐槽穿越黑科技。

巫不知道眼前人的想法,自顾自的说道:“由于代钦的上位,阿穆尔被驱逐,族里的混血也被驱逐,我们没有办法只能四处流浪,这期间陆陆续续也有别的混种加入。阿穆尔争气,带着众人打猎,直到三年前才有了这块地方。”

“那你们就一直是这样吗?这么多人打猎够吗?”李堂堂开始计算阿穆尔这拖家带口的人口比重。

“嗯……”

巫听到这话,神色不自然起来。

李堂堂看着支支吾吾的人瞬间想起了南北朝的传说,北疆人也是茹毛饮血的,个个强壮,不会连自己人都下得去嘴吧?

片刻的寂静过后。

“主要还是靠首领!”巫组织了一下语言解释道。

“靠阿穆尔?”李堂堂疑惑了。

虽然阿穆尔膘肥体健可是这二百多人的部落靠他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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