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业主委员会(2 / 2)
所谓经济权就是将开发商收的卫生费交给业主委员会管理支配。谁去呢?当然是这八个人去。
来到物业经理的办公室,经理一看是小天他们来了,自然就不敢怠慢,慌忙起身让座,沏茶递烟寒暄问好。
街道办事处人员道:“经理,我们来找您商量个事。”
经理笑意浓浓地道:“看你客气的,有什么指示请讲了,我们一定照办。”
小天刚要说话。
没等小天说,街道办事处人员插了进来:“对不起,经理,我给你介绍一下。高委员现在是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
经理一听,马上高兴道:“好啊,好啊,小区有业主委员会了,值得庆贺。”
小天继续道:“是这样,业主委员会开了个联席会议,大家经过讨论,想把咱小区的管理更加正规一下,想搞一个自治。”
经理的脸上出现了严肃的表情,但又立即多云转晴:“噢,噢,我知道了,好事呀,好事呀,我完全支持。我们早就想交出去了,可一直没有人来接,我们只好硬撑着。”
经理的脑海里跟明镜似的,这几个人是来找他闹事的,要权的,要钱的。此时如果不答应,看来今天他们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他还明白,业主们既然组织了起来,那是有力量的,他们的要求要尽可能地满足,否则会有大麻烦的。
也就是说,只要有人组织闹事,你总得答应他们一些条件,否则,会有事情发生。
特别是像高天亮这样的有头有脸的人物,你还必须得给他三分面子,不然的话…没有不然的话,自己必须得给他这个脸面。
小天说:“我们搞自治,你看是不是把卫生费让我们管理一下。”
经理爽快道:“那当然,那当然了。这样以后我们就省心了,哎呀,我们早就不想管了,哈哈哈……我们如释重负呀。”
心里骂道:“你个玩游戏的,这么有钱还不安生,你是缺吃还是缺花的?”
一个委员道:“那还得让你们收电费时将卫生费给我们代收了呀。”因为电费是由小区物业收取的,在收电费时把卫生费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