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思辨(2 / 3)
冯瑾说:“但是风险太大,何必一定要选他们?万一失败,在这种地方连退路都没有。李姐姐,你是否知道,咱们的老板其实是为了私人恩怨,才命令你们一定要留在这里作战?不然,我们本来现在就可以绕开这片阵法,回到南边人间去的。”
这里简直就不是人间。南边,至少是能看到太阳的地方,那才是人间。
李木紫沉吟说:“果然如此。”
冯瑾叫起来:“果然你原本不知道。你还真的相信了那种‘保护债主’的说法?”
李木紫满不在乎:“那说法我觉得也挺好啊。我们对债主好一些,名声传播开去,其他债主们也会对我们好一些。”
冯瑾撇嘴:“好一些又能有什么用?总不可能大发善心,把债务一笔勾销,不要我们还钱了吧?”
冯瑾自己现在还有十万刀,是被钱飞欠着呢。无论如何她也不会勾销这笔债务。
李木紫抿嘴一笑,说:“从小文山上下来的时候,我们不得不隐藏身份行动,难道不就是因为债主们对钱前辈的恶意所致?如果与天下广大债主形成一定的和解,我们是不是就可以越发无碍地公开行动了呢?公开身份行动的好处,我想你一定懂。”
这几句话击中了冯瑾,她确实懂。
正因为她从小受到家里的训练,擅长匿踪隐秘行动,专门为家里处理各种见不得光的事,所以她特别明白能堂堂正正走在阳光下的可贵。
举个例子,在什么情况下杀人是最方便的?
在荒郊野外与对方二人独处的时候?
在对方睡着的时候?
在对方正在全神贯注对其猎物下手的瞬间?
不,最方便的时候,是当对方是个五花大绑的死刑犯,场合是明正典刑的法场,而你是官方指定的刽子手的时候。
公开合法的身份,往往会让看上去很难的事情,变得简单到不值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