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别太嚣张,早晚抓你进赤柱(1 / 3)
“吴督察,你是怎么回事?”林雷蒙见吴sir被张律师问的哑口无言,板着脸训斥道:“还不带人回去正常做笔录?”
旁边的骠叔也在偷偷给吴sir打着眼色,让他赶紧离开。
吴sir收到眼神,连忙揪着李洛就准备绕开这里前往办公室做笔录,但李洛才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我想知道我犯了哪条港岛的法律,难道去夜总会喝酒也犯法吗?”
说完,李洛用力甩开吴sir伸过来的手,将手铐凑到林雷蒙的面前,问道:“现在警察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来给市民戴手铐吗?”
“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时才能给我的当事人戴上手铐。请问,我的当事人只是在酒吧喝酒,他以上的哪一条可以让你们这样做呢?”
张律师挡在李洛与吴sir中间,气场全开的看着对方。
“你身为警务人员,竟然知法犯法。我现在要代表我的当事人,控告你们非法拘禁、恐吓、殴打无辜市民,以及蓄意伤害他人身体!”
他连朱韬在贩毒现场被逮到都能辩护到无罪,别说这次还真就是吴sir冲动做事了呢?
只是说这句话的时候,脑海中总会闪现出一个大鼻子警察揍他的画面,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很快,李洛就被打开手铐,坐在林雷蒙的办公室里等待讨论赔偿的问题。
“李先生,你自己的事情自己知道,跟警署对着来是没有任何好处的。”
此时办公室里只有李洛跟骠叔,林雷蒙正在办公室外训斥吴督察,张律师跟着警员去办理保释手续。
当然了保释的不是李洛,而是那些被抓进来的西装打仔以及泊车小弟。
虽然泊车小弟严格说起来不是李洛的人,但这些泊车小弟的老大是西装打仔中的一员,李洛当然要帮着一起保释出来了。
“这次真不怪我,是那个吴什么的督察上来就抓人。正常询问消息的话,我们肯定会配合警署的对不对?”
李洛也不想得罪了尖沙咀警署,让他们天天盯着他的场子。要是三天一大搜,一天一检查的话,生意还做不做了。
“我知道,我们署长不是正在骂他不懂事吗。”
骠叔眼睛转了转,说道:“林先生,不知道你待会儿能不能帮我们做个解释,就说今天都是误会?”
骠叔已经知道了李洛在抓捕现场干的那些骚操作了,最关键的是已经让记者给完整的录了下来。
“我不会在没有律师的陪同下做出任何承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