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银灵(1 / 3)
古时说嵩岳东北一峰,五更之初,视扶桑日上,则东方大紫。其气笼聚黯湛,中有金缕万状。太阳即金乌,此峰又野雉丛生,因为得名-鸡鸣峰。
每日鸡鸣与犬吠齐鸣,峰顶的巨钟便会敲响,整个太室山都能听到,一天的课业、修行、劳作,便由此开始。
“不是我说,这地方吃鸡太方便了,随手便可解决。殿下,咱们搬家吧!”
作为京兆韦氏的嫡系子弟,真正的高门大族,养尊处优的韦晋对峻极峰的清汤寡水早有意见了。
那些道士怎么说的,肉要从山下运,很不方便,所以供给的少,这显然就是敷衍,这些鸡不是肉吗?
可鸿雁却要纠正一点,这里的鸡不是用来吃的,而且奉劝韦晋千万别打这些鸡的注意,否则鸡鸣峰可不是的韦氏这高门大户,他亦可能不能完整下山。
被李洽、李越捉弄也就罢了,竟然还被个小女子鄙夷了,简直叔可忍,婶不可忍,韦晋就不信了,当着殿下的面,谁敢把他怎么样。
随即撸胳膊,挽袖子,非得抓两只野鸡,给打打牙祭不可!
可刚走进草丛,鸡没扑到,抬头却看到一头通体银色,龇牙咧嘴,且炸毛的狼!
“哎呀,我的娘啊!”,叫了一声,韦晋连滚带爬的轱辘到李守义的身边。而此时,草丛中已经十余头狼,呈半月势向众人包围过来。
李越也是一把将李守义拽到了身后,抽出腰间的横刀,喝令随即的四个侍卫护驾!
狼是一种很抱团且灵性的动物,狼群一般也是由头狼带领的,而且瞧鸿雁笑意满满,李守义便知道,她与这头狼应该相熟。
果不其然,见韦晋麻爪了,鸿雁奚落了两句,随即以手做喇叭,高声喊道:“张师兄,你就是用这种方式欢迎小妹的吗?”
哈哈,笑声过后,便传来了一阵笛声,围着他们的狼,低吼后几声,随即交替退却,一步步隐入林中。
一个腰间系着葫芦,披头散发,长的跟巴依老爷一般满脸横肉的中年道士,从林中走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