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送走老莫(3 / 4)
“莫叔在荷兰等着你,你也知道莫叔和你冷姨没儿没女的,这辈子就指望着你了!”
“回吧强子,不用送了,莫叔能顺利到达香港转机去荷兰最好,如果这中间出了差错被警方逮着,你跟着我只会受累!”
本来让李剑定三张机票,就是想亲自将老莫送到荷兰,待看着他老两口登机后再返回的李强,被老莫坚决制止,他担心李强会因自己受到牵连。
岂不知,他自己走到今天这一步,都是受李强所累才会老来老去背井离乡,奔赴异国他乡躲避警方通缉。
之所以选择将老莫送到荷兰,是因为秦明月奶奶的故乡在荷兰北部的格罗宁根省的贝德姆市,她临终前给秦明月留下的唯一的遗产便是贝德姆市的一处老旧的房产。
李强曾带秦明月去过那里,在秦明月的坚持下将房产的手续办到了他们二人的名下,并将房屋重新修葺了一番。那里风景优美,气候宜人,非常适合老年人居住。
李强在当地聘请了一位忠厚老实的中年寡妇为其常年看顾那所房子,定期打扫房屋的卫生及修理院落的草坪。
老莫的行李箱里,李强偷偷地放进去一张存有5万欧元的银行卡,这些钱是他给老莫的养老费。他担心自己一旦不能前去荷兰与老莫汇合,这笔钱也足够老莫老两口在荷兰安度晚年了。
站在李强身后一直默默陪伴着他的,是他的干儿子李剑。
看着情绪低落、望着漆黑的大海出神的李强,他轻声劝说道:“干爸,莫爷爷的船都已经看不到了,咱们回去吧,海边的风大,您别着凉了!”
“也不知道你莫爷爷能不能安全抵达香港?”李强担忧地道。
“放心吧,干爸,海雷又不是第一次跑这趟航线了。我担心的倒是你安排在香港接应他们的丰仔办事牢不牢靠,别莫爷爷千辛万苦到达香港了,再因为他们出现差错而登不了机。”
李剑是李强18年前在一家孤儿院里收养的孤儿,他是一对在华念书的国外留学生遗弃下的孩子。
李剑当时已经6岁了,当地人都嫌他身上流的不是中国人的血,所以没人愿意收养他。
刚开始李强给他胡乱地起了个名字叫李捡,意思就是他是个拣来的孩子。随着年龄的增长,李强发现这孩子喜武厌文,身体素质比其他的同龄人要好很多,反应速度也非常快,是个当杀手的好苗子。
在他17岁的时候,李强给他把名字改成李剑,并把他送到南美特训。在这期间,李强每半年便会去看望这个干儿子,他对他有着一种特殊的父爱,介于父子、上峰和下属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