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记者与画家(十三)(3 / 3)
又三十分钟后,我愤怒的拍着手机屏幕,饶是我这修养不错的人,也不由得破口大骂。
在这偏僻的,鸟不拉屎的鬼地方整整兜了三十分钟,不仅一间民宅看不到,连个可以问路的人影也没有。
“这年头谁还用门牌号啊,五十一号到底在哪里啊”
就在我晕头转向,打算放弃之时,车辆的远光忽然照到了前面的一栋建筑物,见此我欣喜不已,连忙一脚油门上前查看,只见地面上散落着碎裂的招牌,那几个字骇然就是景春农家乐。
好家伙,难怪我找不到,原来这该死的农家乐早就倒闭了,其实想想也是,虽然农家乐一般都建在比较偏僻的地方,但这家实在太偏了,就算菜做的也再好吃,也不可能有顾客经常光临,毕竟酒香真得怕巷子深。
推门下车,眼前的景象破败不已,杂草丛生,除了地上散落的招牌外,就只剩下不远处简陋的饭店。
这里面真的隐藏有我想要的真相吗?
带着疑问,我缓缓走向饭店,来到近前时我并没有立即推门进去,而是透过碎裂的玻璃窗看向里面。
看不太清楚,玻璃上有厚厚的一层灰尘,我想用衣袖擦一擦,但又心痛这新买的西装,于是准备低头找一些布之类的玩意。
地上满是杂草,我打着手电筒四处寻找,忽然,一个亮晶晶的物体在光亮下熠熠生辉。
我皱了皱眉,抬脚上前查看,眼前的物体像是一个易拉罐拉环不!好像不是!
黑暗中,我的瞳孔在惊惧中不断跳动,那根本不是易拉罐拉环,而是一枚戒指。
戒指是不可能让我感到恐惧的真正可怕的是戒指的孔中骇然有一截人类的指骨。
是的,不是手指,而是指骨,上面已经没有任何血肉的残留。
好像被什么生物啃食殆尽了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