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七章 两线【感谢金主“壶中日月袖里乾坤”的黄金盟打赏】(6 / 13)
李景隆倒没什么担忧,他想了想说道:“在德州的时候,韩观曾是我的部下,这样吧,我以个人的名义移文给南宁,让韩观来龙州府一趟.其余各都司的长官,我也大多熟识,或是我父亲的门生故吏,或是我的旧部故交,正所谓‘冤家宜解不宜结’,眼下还是要以国朝大事为重,便是在龙州府来一场辕门射戟,也未尝不可。”
李景隆说了很多,黄福只从中听出了两个字。
——人脉。
之前朱棣决定不动用南京周围的二十三万燕军主力后,为啥要千里迢迢从山东给朱能调了兵当做总兵官的直属部队?原因就在于南军各派系之间的利益纠葛盘根错节,朱棣怕朱能手里没有嫡系部队指挥不动。
而不管是曹国公李景隆还是魏国公徐辉祖,都是能处理好南军各派系的关系的,因为南方各都司的将军们,基本都是洪武开国将领们的二代,这些人或许跟韩观一样,不是家中长子没有袭爵,亦或者父辈就没有爵位只是普通将军,但他们在大明地方军界依旧有着很深的影响力,基本都是在某地盘踞经营了十几年、二十几年了,这种地头蛇,如果刀把子不够硬,没点关系是指使不动他们的。
部队按时集结的问题,眼下算是暂时解决了,黄福的关注点又来到了后勤上。
“还是得用开中法,我给黄尚书提两个建议,是我与国师商量过的。”
“当然了,最后结果如何,还是黄尚书你来定,毕竟后勤这件事,陛下委了黄尚书你全权负责。”
关于这个问题,李景隆显然深思熟虑过,在出征前也跟姜星火特意讨论过。
“第一个是给两广地方开中,广东盐课提举司应该已经积了不少的盐,如今大军征安南,合该另官民富庶之家往太平等府运粮换盐引,每引米五斗,不拘于广东、海北二处关支,两广沿海各地皆可另外,停止开中,要等彼处粮储足用才能‘罢中’,所以盐引以两广为范围,不拘广东或广西。”
这里便是说,开中法有一个“小小”的问题,那就是不仅沿海各地的盐场产量不同、开中的指标不同,就连价格也不同,但最关键的是,盐只能在发放盐引的盐课提举司所在的布政使司销售!
什么意思?就是不管你把粮食运到哪,你拿盐引,都是要在兑换地来兑换和销售,但销售价可不一定会大于你的成本。
那么我从广西龙州府的黄福尚书手里拿了盐引,去指定的兑换地盐课提举司兑换,兑换出来的盐在广东卖了对于我来说是赔本,能不能再运回广西卖呢?
不行!跨境销售等同于贩卖私盐。
而且你犯法了知道吗?
《大明律》规定,凡贩私盐者,杖一百,徒三年。
实际上,别说徒三年能有多少人最终回到家乡,就说杖一百,真要一百棍子结结实实打下去,人当场就噶了。
所以这种罪,跟死刑其实在某些时候是可以画等号的,而这个某些时候,指的就是没钱打点关系,或者有钱打点关系但主管官员看上了你的家产的时候。
此外,贩卖私盐若携带军器者,加一等;诬指平人者加三等;拒捕者,斩。
而为了短时间内筹措到足够的粮食,李景隆和姜星火商量后,给出的第一个办法就是扩大盐引范围,从广西或广东某个单独的布政使司,扩大到整个两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