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盐枭(2 / 8)
常常有父子反目,兄弟相仇,打上了官司的,经他苦口婆心,反复开导,往往数日之久,都会被劝得相拥而泣,和好如初。
他这完全符合儒家德法兼得的思想,故而受到器重,转为知县,成了坐堂官。
而做知县的两件大事:刑名、钱粮。
追钱粮称为“比”;比期一到,不完就要打屁股。
所以,他遍翻古书遵循自认为的旧例,定了一种“挂比法”:
挂是挂名,到比期把欠粮的名字公告出来,等百姓自己来完,以一年为限。
比如说欠一石粮,可以按月分期来还。
同时找了欠粮的人来,这样劝告:“钱粮是朝廷的国课,不是进我县官的腰包。你们如果重视公事,完请钱粮,身心俱泰;我亦就可以安逸了。”
这个分期完粮的办法,缓解了不少家庭拮据人的难题,更是对百姓的一种救急。
短短一年,聊城欠粮人数大减,活民无双。
但却惹得官吏的不满。
因为粮税分期,这些胥吏们也就不能上下其手,谋取暴利,放高利贷的人同样不满。
当然了,这是县库留存的钱,本来就是公使钱,知县想怎么用谁没话讲。
在绍武十六年年初的时候,出了一件事,有个姓夏的百姓,欠下两年钱粮,自己答应分期完纳,但一而再,再而三,说了话不算数。
高德也曾派人去查过,这姓夏的因为连年不幸,尊亲相继亡故,殡葬花费,闹了很大的亏空;最后又遭疾病,弄成家破人亡的局面。
同时也没有什么比较优裕的亲戚,可予以援手。论境况确是很困难,只是如果不责罚此人,无以对依限完纳的百姓。
高德无可奈何,下令行杖。
“大老爷!”姓夏的再一次哀恳,“无论如何再宽我十天的期限,我一定凑足了钱来交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