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征服(2 / 8)
如征赋税,兵役,徭役,乃至于户籍更改。
断事官的帐篷极其宽敞,威风八面衙役在门口守护,桀骜的牧民们低着头,排着长队,顺从的好似绵羊。
其权势,越发厉害。
孟恩眺望着在处理案件的断事官,尤其是他穿着绿色的蒙古袍,上面绣的官补,看上去颇有几分异样,但却满是威风。
木板一拍,所有人都打哆嗦。
他人就是那达慕大会上的进士,有普通的牧民直接成为了官员,成为了与贵族相等的人上人。
整个家族实现了跃迁。
在治理蒙古地区的牧民,朝廷因地制宜编撰了一套律法。
非常的简单,以三条为根基而扩编。
第一,不得私斗,胜败双方皆为奴。
第二,长子继承制,长子继承大部分都家产,凡是违背此律者,流放。
第三,偷盗者为奴。
而为了适应蒙地,在婚姻上,允许迎娶后母、嫂子等行为,但必须要征得后者同意。
而辱骂喇嘛,皇帝者,为奴。
不缴赋税,逃脱兵役者,为奴。
基本上来说,虽然略显有些不适,但大致符合牧民们的思维,得到了广泛的接受。
等待了一个时辰,直到那衙门之中的钟表响了两次后,孟恩才得到了接见。
他直接说明了来意,将自己更改户籍,征召为铁路工的事说出来。
“我知道!”断事官露出一丝笑容:“此事整个绥远已经传开了,不止是你,还有上万人跟随去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