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日本纳入朝贡体系(4 / 4)
第二通商;允许大明、日本商贾互相通商,不加限制。
第三,节制水师。
就如同朝鲜一样,日本对于第一个赐钱买粮,你来我往并不在意,虽然吃亏了些,但这点利益对于幕府来说不算什么。
此时,幕府每年的征税约为米50-80万石,金30-60万两,银2万贯(一贯重七斤)。
如果换算成白银的话,就是年入近八百万两,可以说是财大气粗。
但赏赐货币,则代表着其流通,意味着大明可以通过货币武器,间接剥削日本,只是其人不知罢了。
第二条的通商,则日本允许明商在长崎自由居住贸易,但不能随意出走各地,限制死死的。
第三条节制水师,则不被同意。
军权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最敏感的。
朱静则挺起胸膛,道:“大明水师甲于天下,只要有我们在,哪些西夷就不会来欺负你们。”
“况且,你们那些近海水师,我大明也瞧不上,只是联合指挥的名罢了。”
见日本人还不动摇,朱静只能退一步,诱惑道:“那么,就取一岛为水师驻扎地,贵国负担一半军费即可御敌。”
“就在九州长崎附近的福江列岛如何?”
福江岛,属于五岛列岛之一,是日本九州西海岸外群岛,算是比较荒芜,但却是九州外围的岛屿链。
“本渡岛也行——”
本渡岛更是在长崎对面。
“就福江岛吧!”
幕府妥协了,答应每年支用五万两白银作军费,保护长崎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