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私盐(3 / 4)
“没了私盐,百姓们自然只能够买官盐,盐课自然大增,是也不是?”
“你,你这也有道理。”楚玉一愣,瞬间恍然。
这是另辟蹊径啊!也不失为解决办法。
朱静觅得法子,自然大喜,然后迫不及待地命人招呼旗帜,牌匾,大摇大摆地来到巡盐衙门。
在明清,真正负责盐政的是两淮都转运盐使司,它相当于军户,独立于民政系统,拥有自己的土地、衙门、治民,不仅管州县,兼管下河水利。
而且,其手上还要盐兵,司法、民政、军权一体,自然是泥沙俱下。
也因此,巡盐御史就负责监察盐政、纠举不法,之后又获得对盐场事务的查勘权,对盐场官员的考核权,巡盐御史就成了盐政的真正长官,一如当年的巡抚。
转运使在泰州、淮安、通州辛苦,而御史则在扬州享清福。
巡盐御史阮昭正悠哉听戏,忽闻钦差至衙门,立马七窍没了三窍,火急火燎地回到衙门。
“臣,巡盐御史阮昭,恭请圣安!”
“圣躬安!”
朱静这才拿出圣旨。
只见其右首绣有“奉天诰命”四字,左侧绣有“绍武五年”字样。
宣读起来:“奉天承运皇帝,敕曰:今两淮盐政弊端丛生,久不见革改,故命朱静为‘钦差查察两淮盐政一员’……”
听闻之后,衙门所有人恍然,这是来了个催命符啊。
相较于巡盐御史,这个是真正意义上的钦差,也就是特派员。
明清时期的钦差有很多,体系也很完善,比如东厂太监全称就是“钦差总督东厂官校办事太监”;驻藏大臣早期称“钦差驻藏办事大臣”。
临时特派的,就是如朱静这般,专门负责调查某地某事,事毕则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