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绥远省(3 / 4)
“再者说,两名布政使,左右掣肘,很难担负重任。”
与清朝一省一布政使不同,大明的布政使,每省各有左右两位,分别负责数府的民政。
这也是地方三司推诿,行政低下,朝廷不得不委任巡抚的缘故。
“陛下可裁撤布政使为一位。”
这时,张慎言毫不忌讳地说道:“内阁所忧虑的,不过是巡抚权力滋长,对朝廷不利,既然如此,不如让布政使合二为一,从而制衡巡抚。”
“妙哉!”赵舒忍不住赞叹:“大小相制,又恢复入原来的境况,地方又平衡了。”
说着,赵舒怕皇帝不准,直接拱手道:“早在建文时,地方布政使就裁撤至一员,其早有先例,再者说如今天下初定,高官本就稀缺,裁撤之后并无大碍。”
集权又分权,看起来矛盾,却是极为现实,不可缺少。
既然影响和阻力不大,又适合形势发展,朱谊汐一口应下:“内阁草拟个章程出来。”
“不过,赈济局由巡抚担任,布政使任副职,由二人共同掌舵,才能同心协力,互相监督。”
“陛下圣明。”三人互相望了望,这方法可行。
事毕后,朱谊汐坐上御辇,这才反应过来,不知不觉又对地方进行了一番变动。
各省由巡抚的一家独大,变成了布政使与巡抚的大小制衡。
不过后来清朝又设广设总督,使得主角变成了总督、巡抚,布政使彻底沦为了配角,成为了财政局长。
而一开始管军队的巡抚被迫署理起了民政,总督反而上管军,下管民,权势滔天。
说白了,还是逃脱不了大小相制的惯例。
想到这里,皇帝笑了笑,难道这一切终究是要来的吗?
此时,内阁中却陷入了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