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地方基层治理(4 / 4)
乡间则以110户为一里,十户为一甲。
十户钱粮最多的为里长,轮流担任,里长的职责是:“轮年应役,催办钱粮,勾摄公事。”
简单来说,就是督办赋税、徭役。
另外,设“德高望重”者为里老,劝善,以及排解诉讼,先经过里老的调节,如果不行再到衙门,如果不经过里老,只赴衙门,则称之为越诉。
里甲制是朝廷的根基,虽说崩坏了些,但却根深蒂固。
但里甲制有个最明显的缺陷,那就是哪里来刚好的一百一十户人来凑成一个里?
“城内各坊之下,将设字铺,以千字文为序,每个街道应当有一铺,负责治安、走水等事宜,各字铺,应设一名巡警。”
郑森目视众人,解释道:
“至于乡间,则三至五里设一乡,统管数百户,每乡则以‘管、教、卫’三人。”
“管为治事,设乡长;教为教化,设乡老;卫则是卫村保民,循禁贼盗,设乡警。”
乡长、乡老、乡警,是县衙对于乡间的统治延伸。
“从九品?”县丞阅览完,大吃一惊,皱着眉头道:
“又是吃县仓的,本县哪来那么多钱粮啊!”
“三老可以免徭役,年禄就定在十块银圆,十石粮,足够了。”
郑森随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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