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女囚(1)(1 / 3)
梁王也并不是鲁莽之人,他知道一个得力助手在侧对自己的重要性,所以他所行的路线正是上一次去吴国的时候,他和展肃两人一起走过的路线。
还未出京,他们便默契的会合了。
展肃将查看到的吴国七号案详情禀报了梁王,竟然也是一桩私生子案。
苦主贺氏为吴国东阳郡高邮县百姓,是小商程珝的外室,二人育有一子,年方七岁,于去年六月被人掳走。
贺氏告于当地县衙,猜测是程珝的正妻程田氏所为,因其膝下无所出,一直对贺氏心怀嫉恨。
县吏将程田氏拘捕到堂,但奇怪的是,她既不承认也不否认,至使幼儿至今下落不明,生死未卜。
贺氏又怀疑,因田家为当地富户,已买通上下官吏,对这程田氏的审问并不尽心,因此请求越级审理,却遭到县令严斥。
所以她便偷偷赶赴帝都,将程田氏与高邮县衙均告上廷尉府。
廷尉府发函向东阳郡询问详情,东阳郡答复,此案审理绝无偏私,县令已用尽各种方法,无奈嫌犯不开口,未落下任何口供,而原告其实已有疯癫之兆,很多事情说得不清不楚,若汉廷可派监察御使详查,本地上下官吏定当全力协助办案。
但是,正待廷尉府斟酌该如何处理此案之际,却得到消息,原告已于近日自缢身亡。
因此本案就呈现出两处明显的疑点。
一是贺氏为何要千里迢迢跑到帝都来告状,若她认为当地官吏一手遮天,大可以上告至吴国廷尉府,甚至告到吴王处,因为吴国都城广陵就在东阳郡,她为何要如此舍近求远?
其二则是她这自缢的时机有些离奇,廷尉府已经受理她的状书并且正依规程处置,若说她因为思儿心痛无法自抑,但是前面已经苦苦等了大半年,现在好不容易迎来转机,此时的她应是正处于急切盼望之中,怎么可能自缢?
不过,尽管疑点多重,这桩案子怎么也不可能像梁王私生子案那样受到关注。
没有了原告,廷尉府也就将此案发回原地,而京中卷宗已封存。
展肃去查看时,此案卷宗已不在原位,他特意去了案牍库才找到。
梁王听了不由心中思绪复杂。
难道李妟就是为了这样一桩古里古怪的民间案件而远赴吴国涉险吗?
她是什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