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抢功(二)(3 / 3)
要不然,王大人恐怕这一辈子都没个好。这两样要是吃不了的话,饭她就下不去了。
也活该是这两年做了大人之后,分位长了之后,银钱多了之后,才有的一些个小毛病。
以前吃不饱讨饭的时候,以前狗嘴里夺食的时候,哪怕是馊的都能够咽得下去,只为了活命,现在都是挑剔了起来。
这一桌子的参虾翅鲍。汤汤水水的呀。卫风其实不怎么能够吃得惯的。
京城里的新贵们最喜欢吃肉。尤其是他们那些个兄弟们经常在一起,烤全羊,卤牛肉,大猪蹄儿都是下酒菜。
吃海鲜的很少,也没有这么新鲜的,所以吃不惯,就挑挑拣拣,充分发挥了京城公子哥,来浙江沿海一带的优越作风。
一点儿都不像靳望那样,靳望好像十分的好伺候,吃饭从来没有挑剔的时候。
在京城山珍海味跟着陛下什么样没吃过。去蛮蕃一带,一路上啃馍馍,也没见他道一声苦。
巫苗的时候,上个虫子宴,眼睛也不眨。该怎么吃就怎么吃。
如今到了沿海一带,海鲜也一样吃得欢畅,从来没有说不好,从来没有挑剔,王铮就喜欢这样的人。越看越觉得,靳望不仅仅长得比卫风好看,而且行事作风也十分符合自己的心意。
这恐怕是小时候,阿远的滤镜一直待到了现在。
终于肯认定现在的靳望是自己人,全心全意的相信,自从自己的父母的骸骨被发现以后。
一顿饭,人家王铮跟靳望吃的是混圆肚饱。
可是卫大人着实没有吃下几口。彼时的王铮还扯着嘴角道“看来这边将沿海一带的饭菜,确实不合卫大人的口味。等到晚上的时候,我记得跟厨子说一声,卫大人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前的说下,我让府中的厨子,提前给你备着。省得让你觉得我们不精心的伺候着”。
“王兄,你这说的是什么话”。卫风略微的有点儿不高兴,语气就稍微的重了一点儿。
“我说什么了。怎么卫大人是觉得我打探你的喜好了。不方便告知了”。
自从知道卫风的来意之后。王铮就没有那么热络了,一下子就生起了,周身的刺。
甚至都不用靳望在中间挑拨离间。靳望也乐得看他俩翻脸。最好是,翻得越厉害越好。最好是能把这位大人在气回京城,哪怕是他写折子参他们二位都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