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8章 反审讯高手(2 / 3)
金逸笑着说:“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对不对?不过这些程序你们也没走啊!”
那记录员好像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身子和眼神都僵住了,好半晌缓不过来!
“他叫苏醒,是我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薛局长似乎在弥补程序上的疏漏。其实这些程序,他们一般都是事后补的。
金逸笑着说:“原来是苏副局长,失敬失敬!您也就不到四十吧!我掐指一算,好像是三八,对,就是三十八岁!果然年少有为。我想能给局长做记录的,也不会是普通的记录员嘛!”其实他也认识苏副局长的,只是不如薛局长关系那般亲近。
苏副局长心说你多大岁数啊!二十出头,还他么说我是少年?
薛局长笑的高深莫测,问:“有过别名、曾用名么?只说有或没有,有就说出来,不用解释字眼儿!”
“人家叫我‘多学博士’、‘救世达主’,算不算曾用名?”
“这只是外号……”苏副局长随口一说,随即知道上了当,气得险些吐血。
薛局长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缠,又问:“说说你的籍贯、出生地,现在住在哪里?”
“按照程序,你还没问我户籍所在地!”
“户籍所在地身份证上有,可以忽略不问。”苏副局长忍不住又插了一句。
“程序是中国法律体系的支柱。”金逸肆无忌惮,秀完了化学秀法律。因为他知道他的罪责不会因为配不配合而减轻或加重:如果贩毒罪名成立,他难逃一死;如果找不到他贩毒的证据链,他便会被无罪释放。这是生和死的两个极端,毫无从宽和从严的余地。
薛局长似乎拥有着天下最好的脾气,说:“好吧,说说你的户籍所在地。”听金逸说了,他才又问:“籍贯、出生地,现住址!”
金逸的回答永远是啰啰嗦嗦,你若打断,他便有一百种理由反对,等程序性问题问完,薛局长问道:“说说你的毒品来源,与谁交易!”
终于进入正题,但金逸冷冷一笑,道:“好像早过了6点,快到7点了吧!按照公安部23年最新人权立法关于自由权、尊严权和获助权的规定,嫌疑人有第一时间聘请律师以及律师不在场不予回答的权利,而为保障嫌疑人的尊严,6点以后是不能继续审讯的。当然,作为市一级公安机关,可以自行做主是否继续审问,但要经过市局班子讨论决定,最后形成决议,由成员共同签字确认,我想走完这套程序,也至少半小时吧!我晚饭还没吃,你们也不能饿肚子,为官员服务嘛!”
凑……为人民服务!
苏副局长真的要气疯了。
“好吧!今天到此为止。”薛局长不知是丧失了信心还是另有打算,对苏副局长道:“苏局长,叫人在食堂给他打份饭菜,吃完移交看守所吧!程序上一定要完整,给他个单间,你明白我的意思!”
“薛局长,这是一起重大贩毒案件,我个人认为……”
“你确定今晚能让他开口说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