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把公司名称拿回来(1 / 5)
既然是一起发财,那三个人就一起去县城后街求见有名的算命先生史赢才史瞎子。
那史瞎子接了钱,拇指摁了一下,揣好了,问过姓名年龄,家庭婚姻个人事业状况,摸过手心手背,从桌子下拿出一本盲文书,四个指头在纸上抚摸着说:“你们三人合伙办房地产公司,根据你们的情况,取季得万的万,谭永利的利,谭志达的大,合成公司名称:万利达房地产开发股份公司。怎么样?”
“好好好。”三人拍手叫绝。
谭永利提出在股份后面加上有限责任四个字。
谭志达认为没必要:“那只有字面意义,没有什么价值。”
史瞎子提醒他们:“真正有价值的是三人都签名压指纹的协议书,这才具有法律约束能力。”
季得万说:“有协议不执行或者指向歪了就是一张废纸。”
谭志达说:“不要紧,到时候再考虑聘请法律顾问。”
史瞎子说:“还是这位说的在理。”
离开史瞎子,三人又讨论一下分工,敲定了,季得万为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主管对外交往和公共关系事务;谭永利为总经理,主管生产和经营;谭志达为监事长,主管内部事务和人事工资。
第二天让吕秀珍填好表格送去工商局,三天后却被告知,公司需要改名。去问为什么,说这个公司已经存在了,不能批两家同名同姓的公司。
三人都傻眼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打听仔细了,万利达这个名称几天前就已经被别个登记注册了。
三个人你看我我看你,互相埋怨,好端端一件事,因为迟迟不定,犹豫不决,被别人抢先了。
又去找史瞎子,要他想想办法。
史瞎子说:“对与你们三人要办的事业来说,没有比这更好的名字了。”
季得万说:“就是来问你怎样想办法夺过来。”
“夺?你们凭什么?”
“来问你呀?”
“先说清楚,名称是给你们定好了的,被人家先使用了,那不能赖在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