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我和我的家乡(1 / 1)
我的家乡是位于陕西南部的一个小山村,9年代的那里就像个被世界遗忘的角落,安安静静,普普通通。
9年代,大家出行都是靠两条腿,那时我只有几岁,外婆说我就像个蚂蚱,蹦蹦跳跳的,每次去赶集来回两个小时的路程我都可以走下来。爱吃的东西永远都是陕西人的心尖:肉夹馍。对于那个物质贫乏的年代来说,吃肉是每个农村孩子对于过年最美好的向往。
小时候,可以和小伙伴去下河摸鱼,上房揭瓦,只是我们北方的河里大多都是石子沙粒,不像南方泥鳅很多,泥很多。年少无知,对于这世间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小到蚂蚁蛐蛐,大到苍天飞鸟,无一不成为我的观察对象。直到有一次和邻居家姐姐抓石子玩从桌子上摔下来摔破了头,之前对于童年的美好记忆都消散了,脑袋破了个洞,修养了好一阵子,结了血痂的头发惨不忍睹。
曾经看了《请回答1988》一遍又一遍,不时回想起我的儿时。我们也是一到点就有家人喊我们回去吃饭,会有家人责骂我们,会因为一件小事感动。那些珍藏89后的记忆弥足珍贵,我们不似7后那么艰苦,也不似后那么放荡不羁,我们是隐忍的一代,我们是时代迅猛发展的消耗品。
2年前后,振兴农村,我的家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家家户户争着盖楼房,作为身份和财富的象征。作为传统的家庭,奶奶非常羡慕别人的楼房,就在奶奶的一再要求下,爸爸终于也开始在8年拆掉了我们的老土房,那一年我们也有了一座不大不小的老宅。奶奶在她的新家里度过了很美好的一段时光。
2年的农村,骑摩托车已经成为了一种时髦,谁家没个摩托车那就是贫穷。妇女们开始染发烫发,发色以红色,黑色,黄色为主流;衣着嘛,也奉行着大黑,大绿,大蓝,大红之类色调,总之就是鲜艳喜庆就对了。
2年的农村,在吃喝方面大家慢慢的开始富足起来,这是因为劳力大多输出流向城市,人们渐渐放弃了土地的收入,将战场转到了自己的省会:大西安!有些人做起了果蔬贩子;有些人借了点钱开了餐馆:有些人开了服装店;还有些人开始无尽的给别人打工的岁月。就这样,他们拿着一年的血汗钱回家盖了高楼,丰盈的自己的基本生活走向小康。
小的时候,点豆子玉米,播种小麦;如今的老家人们种地的非常少;
小时候下河摸鱼,洗澡;如今河水已经快断流,干涸;
小时候灶火是用柴火干树枝,烂树叶烧起来的;如今煤气灶,电磁炉经久不衰;
小时候依偎在爸妈怀里掏耳朵,讲故事;如今有写不完的作业,与父母的沟通也仅限于要钱;
小时候下雨跑出去玩闹,踩水;如今恨不得在被窝里待一辈子;
小时候不高兴了就在村子里到处走走;如今不高兴了那就只能忍着喽;
村子里定时飘散的炊烟,老屋门前的那条小溪,奶奶会让我在那里刮土豆,那时候的土豆皮非常好刮,拿勺子轻轻一剥就可以撕下来,每次刮完土豆手都是黑黑的,我非常热衷于拉风箱,呼呼的特别带劲。
老屋,溪流,葡萄架,猪圈,屋后的桃树,猪圈旁的梨树,雨后的露珠,迎着晚霞归来的农人,河边浣衣嬉笑八卦的妇女……
我和我的家乡有说不完,道不尽的故事,那些属于我们这代人的独家记忆。
我相信,不论过去多少年,家乡永远都是我们的根,我们漂泊心灵的永久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