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达成协议(1 / 3)
1月2号,西贡星巴克咖啡厅,方怀和蔡子豪带着各自律师,签定了《火影忍者》的转让版权合同。
由于本来就说好了,所以拟订合同非常快,在双方律师都表示没有问题后,只用了十分钟就搞定。
合同中规定,蔡子豪拥有《火影忍者》十年亚洲版权,在发售的录像带中,规定了一条,方怀拥有独家插播广告服务,上述一条不可更改,否则合同违约,对方要负出十倍违约金,也就是一亿美金。
“方生,恭喜你,迈入亿万富翁行列。”
“哈哈,林律师,以后合作的机会还有很多,少不了要打扰你。”
方怀握住林健生的手用力摇了摇。
林健生看着眼前的年青人,平静中透露着自信,仿佛任何事都难不倒的酌智表情,他相信不久的将来,港岛毕有其一席之地,这时与其交好,是非常有必要的。
“哈哈,谈什么打扰,只要有事,方生通知一生,林氏律师事务所必接近全力配合。”
“那就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
望着离开的林律师,方怀慢慢收回目光。
知所以这么重视对方,那是因为林氏律师事务所是香港十大律师事务所之一。
以后少不得合作,这时候交好,也是为了扩充人脉,为以后走进上流社会做铺垫。
“好了,方兄,现在可以告诉我你要做什么了吧。为了拿到这份合约,我可是把我兄弟的股份也全押进去了”!
“怎么,对我没信心,还是对《火影忍者》没信心?”
“唉呀,老兄你就别卖关子呢,快说啊!”
看着一脸急切神色的蔡子豪,方怀指了指对方的大奔,“车上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