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养母归来(1 / 3)
给范剑打电话的,正是那个把他婚房租出去,带着房租和小狼狗出去旅游的,那个不靠谱的养母范莎莎。
这样要死要活的状况,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范剑早已经习惯。
甚至都没有问那四十万房租的去向,因为钱没花完,范莎莎是不会给他打电话的。
范莎莎,性别女,未婚,一个富二代,准确的说是曾经的富二代。
身高一六五,体重一六五,听声音十五岁,看相貌三十五。
实际年龄四十五,心智五岁,一个有着少女娃娃音的中年恋爱脑大妈。
并不是说她傻,而是只要谈上恋爱,范莎莎就会变成弱智,智商瞬间清零。
也许是因为当初取错了名字,经常犯傻,做一些不靠谱的事情。
她的恋爱标准几十年不变,从十七八岁就开始就喜欢身材高大健壮,相貌俊俏的花美男。
直到现在不惑之年,交往的对象也是年轻的小狼狗,唯一的变化就是年轻的时候被甩,现在被骗。
范莎莎家,曾经是江城市数一数二的富豪,从小也是娇生惯养长大的。
父母去世前,知道她没能力打理公司,就把公司给她换成了大量的不动产和存款。
本来靠着这些,她可以一辈子衣食无忧,但她谈一次恋爱,资产就缩水一次,最后全被她败光了。
之所以会收养范剑,还是源于她当时的男朋友,那一年她三十岁,那男人比她小十岁。
当时男人对她说自己得了绝症,需要不菲的治疗费用,其实就是想骗范莎莎的钱。
但范莎莎当真了,不仅给了他大笔的现金,还在为男人的以后做打算。
要是男人真死了,连个披麻戴孝的后人都没有,以后也没有个修坟烧纸的。
现生是来不急了,于是她就去孤儿院领养了十岁的范剑,就算现在男人去世,也有人扛幡守灵。
办好手续,带着范剑回到家,她才发现,那人带着钱跑了。
于是她哭了三天三夜,搂着范剑说到,他们两个以后就相依为命了,再也不相信那些臭男人了。
可是没过三天,她又浓妆艳抹的出门约会了,接着不断地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