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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我请了半天假,开车去市人民医院。不去是看爸,也无关不爸病情问题,更不是接爸回家。按医生的吩咐,不,是医生团队中护士的吩咐,我印象中,主治医师就没有找过我。医院要我跑过来,给爸办出院及住院手续,身为病人家属,我是想不通,为何他们要我今天过来办理出院及同时要办回住院手续,毕竟我爸还没治好,也没到出院的时间点。但身为学财务出身的我,我还是挺理解他们的初衷。因为今天是12月3号了,按照现在财务处理规则的变化,从原来权责发生制变为收付实现制,我们要没有在12月31号前把已经发生的费用打给医院,医院就不能作为今年收入入账。可是,我是这么想的,只有出院手续办了,才能作为收入吗?医院不能据实把预收的款项分阶段作为收入直接转入账处理吗,为何一定要办了出院,才可以把已发生的费用作为医院收入呢?也许,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医院今年的收入不好,领导不满意,所以催着把该收进来的都收进来,这样领导作报告时,写出来的增长数字好看点吗?
都说行政关系中,存在天生位置的不平等,这我理解,我感觉在医院中,医患之间的位置,也是不平等,第一种关系是法律赋予的,第二种关系主要是患者对自身病情的担心引发的,如果需要,我愿意求下医生对我爸的关照,而且,我没有责怪医院的意思。
不知何故,今天感觉不好,首先是医院中人们的急噪情绪,乱哄哄,乱糟糟的感觉,是我对市人民医院的第一印象,也许这个医院过于老旧,但因为医疗水平还好,来看病的人还是挺多,造成这拥护错乱的感觉吧。其次我十分有意见的是在办理出院手续时的不顺利,首先,如果患者有欠费,只能在病房区域内办理出院手续,但我因为这三天内没做过核酸检测,进不了病区,所以这个可能性就排除;现在付款都是用支付宝啥的,我没带现金,不能让护理阿姨帮我代交,帮我代办这方式也排除,这是问题二;本来可以在急诊处办理出院手续,可办理的岗位下午,1点3分就下班了,这是问题三。最后只能这样办理,我去门诊收费处,把欠的款当预交款交足,再把医保卡让阿姨带进病区办理出院,办好后,我再去门诊办理入院,再把办好的单据给阿姨,让她带给病区护士。从下午三点一直办到下午四点半。
不过我很快就调节好了情绪,因为听说爸的两叶肺,一叶已没有真菌感感染。所以我在接到了一个消防调查电话时,愉快的回答了,全部都非常满意。